← Back to document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下拨市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2012年补充经费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深卫人发〔2013〕74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学重点学科体系和优势重点学科医、教、研支撑平台建设,提高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经研究,我委决定增拨2012年深圳市80个(88个建设单位)医学重点学科及优势重点学科(群)补充经费2449.92万元(按每个项目27.84万元标准下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需对医学重点学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各重点学科所在单位须按1:2的比例配套经费,各区需按1:1的比例为辖区内的医学重点学科配套经费。 二、各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及优势医学重点学科召集人是医学重点学科\/优势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其在规定范围内可以自主使用专项经费,但需严格按核准的预算执行并保证专款专用。 三、我委所拨付的医学重点学科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团队建设,如特聘岗位人员聘用、人员培训等方面,不得用于购买硬件设备、罚款、捐款、还贷、赞助支出、对外投资支出、赔偿以及国家规定的不得列入的其他开支。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2013年6月2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