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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盐田区大梅沙片区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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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7〕81号 为进一步改善盐田区大梅沙片区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盐田区东部沿海高速公路(深盐二通道)、大梅沙片区公交专用车道的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经以下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一)盐田区东部沿海高速公路(深盐二通道)西往东行,北山立交至大梅沙收费站段(含大梅沙出口匝道、入口匝道段)公交专用车道; (二)盐田区大梅沙片区艺海路、环梅路、盐梅路公交专用车道。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四、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7年4月29日至2017年10月28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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