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徐希宁等免职的通知 深民任〔2015〕14号
Open original site →
SHA-256: 8b857fb657367b5141ff51ae4b00f83f105e7d5499113f169a77e90286514242
Extracted Text
机关各处室、社管局、老龄办,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同意徐希宁调出,免去其深圳市民政局社区建设和区划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同意王映彬调出,免去其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主任科员职务。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5月7日 深圳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6月5日印发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