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2019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老人颐养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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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决定于近期开展2019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老人颐养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对“2019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老人颐养院)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老人颐养院)领导任职期间(2013年12月至2019年3月,重要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至审计日)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推动单位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重要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履行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往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三、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中标之日起1个月内。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预算为1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经财政部门批准并且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及报价单; (五)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六)曾经承接同类项目的材料,如合同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所有投标资料需于2019年4月4日18时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801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张小姐,22243890。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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