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殡葬管理所关于殡仪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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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殡葬管理所拟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一家单位,负责殡仪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负责殡仪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设计工作,设计图纸出具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近两年内在招标过程中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供应商及其关联单位(相同法人或相同控股股东)参加。 三、设计服务要求 合同期间,中标单位需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师,根据采购方要求到现场查勘,会同采购方拟定设计方案,并出具项目预算。 四、项目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 五、预算费用 1.本项目设计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报价高于此价无效。 2.付款方式:项目图纸会审后2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5份,逐页加盖公章密封),否则无效: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5.《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6.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报价及设计服务方案; 8.书面承诺书(就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过任何关于企业诚信的行政处罚,没有任何银行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没有任何审结或在审的民事纠纷,提供书面承诺书)。 采购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七、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八、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法。 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报名:携带相关资料(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复印件或许可经营信息查询单、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5室于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0日下午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9年6月11日上午10:00-10:30,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3.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10:30,开标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管理所临时办公楼209室。 4.联系人:彭先生,电话:89575408。 附件:综合评分表 深圳市殡葬管理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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