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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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阳府办函〔2021〕5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附件阳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承办单位1阳江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市发展改革局2阳江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市民政局3阳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市自然资源局4阳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市生态环境局5阳江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6阳江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35年)市交通运输局7阳江市水利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水务局8阳江市高质量碧道规划市水务局9阳江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修编市水务局10阳江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市农业农村局11阳江市商贸发展与对外贸易“十四五”规划市商务局12阳江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市金融局13市区建成区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市城管综合执法局14阳江市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林业局 说明:本目录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需调整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及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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