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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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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名称:惠州市金融工作局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0 填报人:郭晓洋 联系电话:0752-2169839 填报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拟订有关金融工作的文件草案和支持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与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2)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和服务金融业发展。促进银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等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3)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和发展“三农”“小微企业”等的金融服务体系,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金融精准扶贫。 (4)开展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协调落实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金融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5)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负责对环境权益、知识产权交易场所实施监管,强化对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等的监管。指导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开展对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工作。 (6)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工作。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地方金融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等的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8)职能转变。市金融工作局应当进一步推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解决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提高防范处置金融风险能力,做好打击本辖区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引导汇聚金融资源,金融总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2023年3月,我市存款规模突破9000亿元,贷款规模首次突破10000亿元大关,成为全省第六个贷款余额突破万亿的城市。金融创新为实体经济茁壮成长注入资金“活水”,金融服务为经济运行继续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提供有效支撑。 截至2023年9月末,全市本外币存款余额9397.51亿元,规模居全省第6;同比增加1062.77亿元,增长12.75%,增速全省第3;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10698.82亿元,居全省第6;同比增加1416.22亿元,增长15.26%,增速全省第3;存贷比113.85%,连续23个月保持全省第1,比全省和珠三角平均水平分别高36.48和29.92个百分点。 其中,截至9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2302.52亿元,同比增长49.37%,当年新增制造业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比重57.46%,增速和比重均排名全省第一,对全市制造业投资提供了较强的金融支撑。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为0.98%,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25个百分点,银行资产质量仍保持较高水平。配合做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实工作,积极推动我市16个通过审定并发放资金项目,投放总额33.57亿元,至9月末全市支付率达100%。 2023年1-9月,全市保险业保费收入157.76亿元,同比增加19.00亿元,增长13.69%,其中,产险44.64亿元、寿险113.12亿元;各项赔付支出共52.74亿元。 2023年,仁信新材料公司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浩博特科技在新三板挂牌。辰奕科技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近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全市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7家,在香港上市企业7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2家(其中10家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5家。2023年以来,受股票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全省各市证券交易额增速均有所放缓。截至8月末,全市全年累计证券交易额10,903.82亿元,同比增长-5.78%,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除深圳)2.22个百分点。 二、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激发党建活力 2023年,局党组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思想铸党魂、学习增斗志”党员进党校培训班,深化拓展“行业党建提升年”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本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的政治热情转化为金融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思想指导。举办“党建引领 汇聚金融 赋能实体”高新技术企业专场政银企对接活动,继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学思想、践初心、促发展”为主题,按照系统联动、资源共享、互学共促,组织全市金融系统党组织第二届“清廉杯”篮球比赛。深入开展调研,以高质量党建助推非公金融党组织高质量发展,运用“五联”工作法,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 三、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打出金融“组合拳” (一)出台多项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措施和融资优惠政策 2023年,我局和人行惠州中支、惠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出台《2023年惠州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惠州市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围绕助力制造业当家战略实施、发展利用资本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绿色金融、保障“两稳一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7大重点领域,提出23条金融重点工作措施。出台《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贴息申报指引,我市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资金,用于发放对企业的贴息补助,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纾困力度,将于2023年完成拨付。制定了《惠州市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方案》,着力提升惠州市金融服务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制造业贷款保持高增长态势 加强数据监测和走访调研,进一步优化调整信贷结构向实体经济倾斜,强化对投资的融资保障,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金融供给,新增制造业贷款比重居全省第一。 信贷资金进一步向实体经济倾斜,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2023年9月末,制造业贷款增速占比均居全省第一。制造业贷款余额2302.52亿元,同比增长49.37%,同比增速全省排名第一;其中,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为1241.17亿元,同比增长40.35%,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11.60%,占比居全省第一。基础设施贷款余额1240.55亿元,同比增长36.29%。全市企(事)业单位贷款余额5137.54亿元,同比增长26.47%,较各项贷款增速快11.22个百分点。 (三)深化政银企对接机制,金融活水精准滴灌 持续开展“汇聚金融 赋能实体”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政银企融资对接系列活动。组织各类金融资源精准对接我市文广旅体行业、国企、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乡村振兴等各类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继2022年11场专场对接后,2023年1-9月又组织了供应链金融、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信息企业、乡村振兴、公司上市等主题的11次专场对接活动,累计推动金融机构为超400家企业授信超600亿元,实现签约放款117亿元。 (四)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激发经济增长活力 强化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通过完善市级融资优惠政策、设立首(转)贷服务中心及“汇聚金融 赋能实体”系列活动等措施,推动普惠金融政策落实,继续加大制造业、民营小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实现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实现“扩面”“降价”,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推动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小微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帮助企业延长贷款周期。2023年1-9月,市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运营机构与20家银行开展了269笔业务,转贷规模金额21.10亿元,提前完成目标任务;同比增加7.92亿元,增长60.09%。自成立以来,累计22家银行开展了612笔业务,总金额45.21亿元。运用中小融平台帮助实体企业融资对接,引导企业登陆省中小融平台申领省财政贷款贴息,截至9月末,我市累计有14956家企业注册平台寻求融资,实现融资授信32.17亿元。“首(转)贷服务中心”线上线下全覆盖。截至2023年9月末,通过首(转)贷服务中心及普惠金融公众号成功申请的企业首转贷及银行服务共961笔,金额17.41亿元。有力破解企业首贷不易、续贷不畅、信息不对称、融资效率低问题。 提升普惠小微金融服务水平,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继续下降。截至9月末,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825.28亿元,同比增长18.65%,占企(事)业单位新增余额的54.99%。普惠口径小微贷款本外币余额1140.13亿元,同比增长33.05%。9月普惠口径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0536%,同比下降53.09个基点。 (五)推进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聚焦金融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围绕乡村振兴领域企业和项目的实际需求,通过搭建乡村振兴银企对接专场活动,金融机构与8个农业产业园分别现场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15家银行向51家涉农企业提供授信约40亿元,截至9月末,全市涉农本外币贷款余额1635.90亿元,同比增长31.30%,高于全省9.81个百分点,助力乡村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速推进“移动支付+”与民生场景的融合,2023年新启动15个移动支付示范镇、4个移动支付精品示范镇建设,持续完善农村地区移动支付环境。 (六)资本市场全面发展,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喜讯连连 2023年,我局牵头市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领导小组做好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服务工作。一是强化机制建设。推进市政府与深交所建立战略合作机制,联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联合举办“百企共襄 惠赢未来”—2023年惠州企业上市新征程启动大会,协同深化企业上市全过程培育服务。二是加强上市后备梯队建设。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项行动,对全市774家“专精特新”企业按营业净利润进行分类,并分层分类提供针对性服务,不断壮大上市后备队伍。三是开展上门服务,搭建挂牌上市培育平台。2023年联合各交易所举办5场上市实务培训会,全年实地走访39家拟上市企业,帮助19家企业解决环保、外汇管理等相关事项38项,有效支持企业加快上市进程。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7月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成为我市2023年首家在国内A股上市企业。其他IPO申报企业正在有序推进:辰奕科技上市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近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美新科技和通力股份2家企业通过深交所上市审核;华达通石化等3家企业在广东证监局辅导。 目前,全市境内上市公司17家;在香港上市企业7家;在新三板挂牌企业22家(其中10家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5家。2023年1-9月,推动11家次惠州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达84.77亿元。 (七)推动供应链金融带动产业链发展 推进我市“简单汇”等供应链金融创新平台发展壮大,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举办“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供应链金融专场活动”,表彰核心企业,促进金融机构、供应链平台和产业链深度融合。截至2023年9月末,简单汇平台上惠州地区的各类企业客户共计 2368家,2023年惠州地区新增14家核心企业、新注册259家企业。平台自成立以来,通过金单为共计1024家惠州地区企业累计解决融资规模达135.87亿元。 四、打好防控风险主动仗,开创地方金融监管新局面 2023年,市防控金融风险联席会议、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突出重点、把握节奏,加强综合治理,稳妥化解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 (一)完善金融突发事件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做细做实应急预案。成立了惠州市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出台了《惠州市私募投资企业登记管理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暂行办法》。按照《惠州市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深化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纳入基层治理工作。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2023年举办行政执法培训2场。 (二)加快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深入开展辖内涉非涉稳风险基础调查和动态排查,准确研判形势,对突出风险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处置措施和期限。协调推进国林行兴业刑事立案,并按照重要时间节点做好涉案投资受损人员的稳控工作。历经6年整治,全市6家纳入整治的P2P网贷机构中,刑事立案4宗,清退资金退出市场2宗。有序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清理整顿、私募投资企业整顿规范、金融放贷领域等专项排查工作。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通过防范非法集资“进学校”“进工厂”“进社区”等“七进”现场活动,在“午间说法”栏目播出“防范非法集资、打击金融诈骗”的系列节目,创作龙门农民画防非宣传海报,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提示广大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 (三)提升地方金融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7+4”地方类金融机构治理,引导机构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变更业务审批和评级等工作,扎实做好各项行业监管工作。我市地方类行业总体运营稳健,2023年未有发生违法违规等情况。协助粤财普惠金融(惠州)融资担保公司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67万元,推动市融资担保公司与建设银行惠州分行等金融机构签订了授信合作协议。TCL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较好受到省的表扬。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局坚持主责主业,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优化金融服务保障,强化金融监管,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巩固提升金融向上向前的发展势头,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把班子建设、岗位职能与新时代责任使命融为一体。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比学赶超行动,坚持把党建工作“软实力”转化为金融工作“强动力”,为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金融支持。 (二)继续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持续组织开展“汇聚金融 赋能实体”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系列活动,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推动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等保障力度。二是落实政府支持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重点做好惠州市普惠小微信用贷款贴息政策落地工作,完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做好政策延续,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推广工作,不断扩大专项资金普惠覆盖面,力争实现年均转贷服务规模20亿元以上。三是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实体制造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制造业企业不同特色需求,针对企业设备购置、产业升级及配套服务创新融资服务模式,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新增制造业贷款占全市新增贷款比重超50%;推动“简单汇”平台在我市深入服务,提升解决链条企业的融资规模。 (三)大力发展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抢抓北交所改革政策机遇,进一步梳理收集我市“专精特新”上市后备企业信息,邀请广东证监局和北交所专家,通过走访调研、上市培训等方式,加强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发掘和培育,力争推动3家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引导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惠州分公司加快落实“科技创新板”“乡村振兴板”“专精特新板”相关政策,推动科技创新型企业和涉农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 (四)强化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服务乡村振兴力度 以落实好市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抓手,加大对我市涉农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依托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惠州分公司“乡村振兴板”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企业开展直接融资。积极探索“移动支付+三农”创新项目,加快推出农村居民爱用、好用的移动支付产品,实现辖内30%乡镇达到移动支付普及应用标准。推进农村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推广,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房保险助推功能,提升保险对农村农业的服务保障力度。 (五)守住金融安全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监管 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完善地方金融监管层级体系,提升央地协调监管的效率,着力促进地方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一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从执法程序、法律解释、制定工作手册等方面增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性。二是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集资风险。完善市金融风险化解委员会等工作机制,推动市、县(区)跨层级信息共享,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研判和预警提示,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对各类账户交易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及时掌握有关非法集资线索,严密防范私募投资、虚拟货币等重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三是提升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质效。完善多领域协作、多层次贯通的监管责任体系,加强对我市“7+4”类地方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研究探索。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3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2018.23万元,实际支出21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60万元(含人员经费905.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87万元),占44.63%;项目支出1191.83万元,占55.37%。 二、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支出均在市财政预算控制之内,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部门预算资金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 2.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838.46万元,决算数为960.60万元,资金使用率114.57%,主要原因是单位年中调入人员,人员经费调增;项目经费年初预算1179.78万元,年底项目支出经费决算数1191.83万元,资金使用率101.02%。全年整体市财政资金年初预算2018.23万元(不包括部门事业性发展支出,因该项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支付到有关县区财政本门再拨付相关资金使用单位,不在年终决算体现),年终实际支出2152.43万元。 3.预算使用效益。 2023年度本部门整体资金使用率较高,使用绩效良好。为进一步提升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增强金融监管能力,维护地方良好金融发展秩序、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数1179.78万元,执行数119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2%。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资金使用绩效良好,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本单位整体支出取得了预期成效,预算控制合理,政策、制度可持续、管理机制可持续,较好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为社会建设作出贡献,达到了预期目标。 (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三公”经费支出0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会议费支出10.37万元,上年会议费支出1.58万元,主要原因是围绕我市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乡村振兴等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组织了金融工作专场活动、授信仪式等活动。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培训费支出9.8万元,上年培训费支出6.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资本市场培训、化解金融风险培训、防范非法集资培训等培训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存在问题 一是因当人员变动及临时新增多项工作任务等不可预见因素,年初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导致决算与年初预算有差距。二是部分项目资金个性化绩效指标设置的还不够精确,不利于专项资金的动态监管和资金支出后的绩效考评。 2.改进意见 一是根据工作任务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保障我局履职履责,促进事业发展,各科室业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高度重视,精心谋划,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完善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合理设置项目经费绩效评价指标,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提高经费使用管理效益。 三、其他自评情况 无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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