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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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惠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惠府办函〔2024〕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惠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建设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审议海洋经济发展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及分管自然资源(海洋)工作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政府协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海洋)工作的副秘书长,惠东县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国资委、统计局、能源和重点项目局、林业局、港口航空铁路事务中心,惠州海事局,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市海洋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发文确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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