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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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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贝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费伟同志任组织宣传科科长,免去其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职务; 林丹玲同志任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组织宣传科科长职务; 李木镇同志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经济发展科)科长,免去其人大联组秘书(正科级)职务; 郑建辉同志任人大联组秘书(正科级),免去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经济发展科)科长职务; 刘俊辉同志任文体站站长,免去其统计站站长职务; 邹毅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黄贝所所长,免去其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区房屋租赁管理局、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黄贝所七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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