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吕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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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街道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吕建军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南湖所七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免去其计生服务站七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职务; 杨海鹏同志任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南湖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佩同志任计生服务站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 钟国海同志任统计站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免去其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区房屋租赁管理局、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南湖所八级其他管理岗位职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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