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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炎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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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炎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1月12日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黄炎潜同志任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李丽梅同志政协第六届揭阳市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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