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印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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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S-2023-6关于印发《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规定》的通知惠市环〔2023〕13号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各县(区)分局: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规定》已经局务会审议并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23年6月18日起施行。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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