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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对耳鼻喉科项目及拟定价格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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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规范整合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拟定项目全省最高限价(见附件1),同时将原实施项目除外内容的耗材平移,形成可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见附件2),并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3)。 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本批价格项目及拟定价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将理由和依据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0-83260302,83260245(传真) 邮 箱:ybj_jgzc@gd.gov.cn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邮 编: 510630 附件: 1.耳鼻喉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2.可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清单.xlsx 3.耳鼻喉科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4.起草说明.docx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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