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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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惠府函〔2022〕19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质量强市战略深入实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单位对各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通报如下: A级:惠城区、博罗县、惠东县、仲恺高新区、龙门县。 B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之一。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和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本次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认真对标对表质量工作考核有关要求,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不断深化质量创新,持续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将我市打造成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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