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罗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罗琴路道路命名的批复阳府复〔2020〕49号市民政局: 报来《阳江市民政局关于罗琴路道路命名的请示》(阳民呈〔2020〕2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命名罗琴路,具体如下: 罗琴路,北起金山大道西(228国道),南止云阳高速西边道路(规划),长约2.9千米,宽16米。其读音为Luóqín Lù。地名标志(路牌)汉语拼音拼写形式为LUOQIN LU。 从发文之日起,使用命名的标准名称,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制作、设置道路标志牌、门号牌。 此复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7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