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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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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12〕14号关于广州市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自2011年起全面实行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根据市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38号)、《关于开展广州市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穗府办函〔2011〕130号)要求,2012年1月至3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经过自评、测评、实地考评、社会评价及公示等法定程序,确定白云区政府、市公安局等24个单位为优秀等次,荔湾区政府、市工商局等27个单位为良好等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优秀单位(24个) (一)区(县级市)政府。 白云区、越秀区、萝岗区、番禺区、海珠区政府,从化市政府。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委、市气象局、市安全监管局、广州供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地铁总公司、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广州海事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委、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良好单位(27个) (一)区(县级市)政府。 荔湾区、花都区、黄埔区、天河区、南沙区政府,增城市政府。 (二)市应急委成员单位。 市工商局、市地震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防办、市农业局、市司法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物价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旅游局、市国资委、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体育局。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开拓进取,求实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广州市2011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情况单位考核分数考核等次白云区政府95.3 优秀越秀区政府94.8优秀萝岗区政府93.3优秀番禺区政府92.2优秀海珠区政府91.2优秀从化市政府90.4优秀荔湾区政府89.4 良好花都区政府89.2 良好黄埔区政府88.5 良好天河区政府87.9 良好南沙区政府87.3 良好增城市政府87.1 良好市公安局98.7优秀市卫生局98.2 优秀市交委97.9 优秀市气象局97.2 优秀市安全监管局97.0 优秀广州供电局96.5 优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96.2 优秀市水务局95.7 优秀市环保局95.3 优秀市地铁总公司94.9 优秀市经贸委94.6 优秀市教育局94.3 优秀市民政局93.9 优秀广州海事局93.4 优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2.9 优秀市城管委92.1 优秀市科技和信息化局91.9 优秀市林业和园林局90.6优秀市工商局89.8良好市地震办89.7 良好市发展改革委89.5 良好市民防办89.2 良好市农业局89.1 良好市司法局88.8 良好市公安消防局88.6 良好市物价局88.5 良好市民族宗教局88.3 良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8.2 良好市建委87.9 良好市国土房管局87.4 良好市旅游局87.2 良好市国资委87.0 良好广州铁路(集团)公司86.8 良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86.6 良好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86.3 良好市质监局86.2 良好市外办85.8 良好市金融办85.3 良好市体育局82.8 良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应急 考核 通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2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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