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谢端纯等为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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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15〕13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谢端纯等为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复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聘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穗公积金中心〔2015〕7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谢端纯处长、广州市审计局刘南群副局长为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届满;苏赟、张敏笙不再任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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