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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对广州教育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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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函〔2013〕137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对广州教育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市人民政府同意授权市国资委对广州教育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在教育城建设期间由该委委托广州教育城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监管,现予公布。今后,涉及该企业的调整以及企业名称变更,由市国资委自行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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