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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刘嘉端李庆云同志为第三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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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函〔2014〕9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聘任刘嘉端李庆云同志为第三届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批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聘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请示》(穗公积金中心〔2014〕1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聘任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刘嘉端同志、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李庆云同志为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届满。易松翠、赵树忠同志不再担任第三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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