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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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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形成《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附后)》。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就修改稿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20-83260352(电话)、83260300(传真) 邮箱:ybj_sybzx@gd.gov.cn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保中心 邮编:510630 附件: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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