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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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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合法权益,实现我省职工医保关系省内顺畅转移接续,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等政策要求,我局结合我省实际修订现行医保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政策,起草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 联系方式:020-83260253(传真)。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邮箱:ybj_dybz@gd.gov.cn 邮编:510630 附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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