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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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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省内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保障全省有序开展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根据《广东省医保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7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省内跨市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28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1〕267号),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联系方式:020-83260336(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50号瑞兴大厦省医保中心。 电子邮箱:ybj_sybzx@gd.gov.cn 邮政编码:510630 附件: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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