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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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办函〔2025〕1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江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江门海事局)反映。 附件:江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pdf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2月11日解读文本:江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图解:江门市处置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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