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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珠府〔2003〕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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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关于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全市防治非典大会精神,落实会议提出的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用2-3年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善我市农村卫生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经研究,现提出加快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珠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试行)》,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监测预警、疫情报告、卫生监控、医疗救治、物质保障系统,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现代化、管理一体化、信息网络化、快速反应机动化,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尽快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做好人、财、物的储备,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二)把应对突发事件纳入法制轨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珠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试行)》,努力提高公众依法预防控制传染病和重大突发事件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各项防非典预案,并切实加强对流感、登革热、乙脑、狂犬病等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三)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体系。加强疫情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市、区、镇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立市、区、镇、村疫情报告网,建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分别设立的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反应中心;建立应急反应专家库和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市、区实用性强的应急实验室。加强疫情信息网络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从村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形成统一、高效、快速、准确的疫情报告系统,并实行严格的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 (一)今明两年的重点是加快金湾、斗门两区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改善办公条件,经费、人员尚未落实的,各区政府要尽快协调各部门解决。金湾区、斗门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原则上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个机构共同办公,技术服务、监督执法分开。 (二)明年下半年,加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加大投入,扩充设备,积极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提高其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测与检验、卫生监督与执法、应急预警与处置的综合能力,使其走在全省的先进行列。建设方案为:市卫生监督所搬迁,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剂工作用房3000平方米左右;原址用于扩大市疾控中心用房。 (三)明年下半年,强化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预防保健职能,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队伍,调整人才结构,完善专业队伍建设,对于非专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进入卫生技术队伍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已经进入的要按照相关的规定予以清退。 三、提高传染病收治能力 (一)按照《广东省传染病收治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确定我市传染病收治体系,全市统一规划和建设好一所传染病综合医院,使我市的传染病收治能力有较大增强,在紧急情况下,能应付自如;在常规情况下,能综合防治。新建传染病院和现市结核病防治所合并,规划200张病床,先期建设100张病床。 (二)市区各大型医院及香洲、金湾、斗门等区的人民医院要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房的建设,并具备一定的收治能力,在紧急情况下作为我市收治传染病人的定点病区。 (三)加强定点医院建设,提高定点医院的应急救治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治体系建设 (一)加快市人民医院、市拱北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进程,各项建设工作要在明年底全部完成。计划、财政、建设、卫生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协商处理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改进医院门诊就诊流程、ICU、CCU及手术室的建设。各区要建设好区人民医院,重点解决基医疗及预防保健服务。 (三)转变我市院前急救模式,加快院前急救反应速度,提高急救人员的现场急救技能和水平,加速建立一支反应快速、素质过硬、设备精良、技术可靠、措施有效的院前急救队伍。 (四)加强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诊断水平、治疗水平,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效益。 五、健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 (一)加快区级卫生机构建设,提高人员技术水平。 (二)理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体制。按照2002年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珠海市农村卫生改革的意见》要求,将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收归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突出加强各镇卫生院的预防保健能力,在做好卫生院的整体建设基础上,加强各卫生院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各镇卫生院在业务上不攀比,做好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镇卫生院预防保健科科长由卫生院副院长兼任。每个镇原则上保留并建设好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对个别行政区撤销,而使一个行政区有两到三所卫生院的,应只保留其中一所政府办的卫生院,其他卫生院作为分院或者改制为门诊部。改革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市场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三)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镇村一体化的求管理,使其切实承担起农村基层网底的作用。关于乡村医生的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乡村医生管理条例》实施准入,严格管理。 (四)积极发挥网络的功能,建立畅通的疫情信息报送途径。疫情信息报送是村卫生站的基本职责,各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站信息报送的管理与监督。 (五)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思路。 (六)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扶持卫生院的建设上,硬件、软件都要跟上,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人才能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六、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积极努力探索适合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明确新型合作医疗的任务、责任和服务目标。市、区、镇各级的配套资金要落实到位。条件成熟的可逐步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七、建立非典防治长效机制 将非典防治工作由应急转入常态,根据非典防治中的经验,对非典防治措施进行调整: (一)指挥调度方面。 坚持实行政府对非典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继续保留现有的指挥协调形式,日常指挥协调由市卫生局负责。抓紧《珠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试行)》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畅通的信息网络、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应急救治伍,落实今冬明春的预防预案,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密切合作,共同完善防御非典的长效机制。现有的全市及各级医疗机构非典型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应保留。 (二)医疗救治方面。 1.关于非典救治定点医院,保留市人民医院作为非典救治定点医院,其感染科一楼为非典型肺炎收治病区,二楼病床可收治其他传染病患者,但要注意通道的分开使用。中大五院、斗门区人民医院和市拱北医院作为非典救治的后备医院,原有的非典防治设施和措施继续保留,可收治其他病人,并要做好救治药械储备工作,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顺利启动。加快市拱北医院作为后备医院的建设。 2.市人民医院、中大五院、市拱北医院以及各区人民医院等综合性医院继续保留发热门诊,设立预检诊点,对发热病人进行初诊,并做好医务人员的防护。严格按照发热门(急)诊工作规范及卫生部关于继续做好对门(急)诊病人的预控工作的要求,完善规范发热门诊。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发热门诊的数量,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保留发热门诊。不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可通过正常的门(急)诊来诊治发热病人,但在对发热病人的诊断中务必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鉴别诊断,防止院内感染。落实首诊负责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拒收、拒诊发热病人,做好病例登记、报告、转诊工作。 3.各定点医院要加强和完善ICU病房的建设,以提高我市的医疗救护水平,并推动一些有条件医院ICU病房的建设。 4.原用于接送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救护车辆,各种救护设备不能拆除,要加强车辆消毒,做好疑似病人的转送任务。 (三)疾病预防控制方面。 1.全市原则上设立各医院、工矿企业等31个监测点,长年负责包括非典型肺炎、霍乱、乙脑、流感、登革热等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工作。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卫生监督所对各种装备和消杀等药品要做好充足准备,流性病学调查分队和疫情控制应急分队仍予以保留,并要不断学习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各单位要继续保证非典咨询电话的畅通,并热情耐心为群众解答各种问题;继续坚持和加强宣传教育和卫生巡查工作。 4.在防止非典反弹的同时,密切注意其他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如乙脑、登革热、狂犬病等,要采取针对性的监测预防措施。 八、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投入 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同时要走多元化筹资的道路,协调解决相应的建设配套资金,硬件、软件两手齐下,不断建设和完善我市各级公共卫生体系。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珠海市卫生局二00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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