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8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阳府函〔2018〕178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省交通运输厅: 我市对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84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是: 一、规划建设广东滨海旅游公路是我省打造广东临海、临港经济带,推动广东经济、旅游更好更快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贵厅粤交规函〔2017〕385号文“同意我市先行示范建设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及省发展改革委将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列入全省2018年新开工项目等精神,我市紧锣密鼓推进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段前期工作,该项目全长199.556公里,概算总投资212.91亿元。其中,先行段阳江雅韶至溪头段(含阳江港大桥)项目全长约46.2公里,拟按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建设,估算投资61.1亿元。先行段采用PPP模式组织实施,已于今年3月纳入省财政厅PPP项目库,完成了社会投资人资格预审工作。 二、今年4月9日省厅下发《关于统筹开展广东滨海旅游公路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交规函〔2018〕961号),明确各市按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后续工作,在省政府批复投资建设方案和厅下达相关工作计划前,不得自行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和“PPP”投资人招标等工作。鉴于我市已完成广东滨海旅游公路阳江雅韶至溪头先行段前期相关工作,先行建设条件成熟。恳请省政府同意今年内由省立项建设该项目,以便我市加快建设,作为全省典范工程,切实起到典型引领、示范借鉴作用。如省不立项,则恳请省政府帮助解决公路的用地指标274.8101公顷、用海指标123公顷、用林指标25.6095公顷。 三、由于我市属欠发达地区,财政基础较差,建议该项目的建安费由省负责解决,征地拆迁费由市负责统筹安排。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