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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并公布阳江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阳府函〔2017〕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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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阳江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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