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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7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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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稳定,为本地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和有力支持,在推进消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阳东县人民政府等10个单位“2007年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江城区陈国棣副区长等12名同志“2007年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建设和谐社会,推动 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市人民富裕安康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市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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