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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的通知(韶府办发函〔202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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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7日 韶关市人民政府2023年规章制定计划序号名 称起草责任单位拟报送市政府审议时间备注1韶关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市林业局2023年12月制定2韶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12月制定 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相关市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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