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韶府发函〔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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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府发函〔2023〕2 号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关市金融改革 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 韶各单位: 现将《韶关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金 融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23 年1 月19 日 韶关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3 年1 月 目录 第一章发展基础....................................................................................... 1 第二章整体思路及目标...........................................................................6 第一节总体思路............................................................................... 6 第二节发展目标............................................................................... 7 第三节实施路径............................................................................... 8 第三章发展绿色金融,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11 第一节建立绿色项目认证体系.....................................................11 第二节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12 第三节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14 第四节支持特色产业集聚发展.....................................................15 第五节构建科技金融支撑产业创新发展.....................................17 第四章推进普惠金融,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18 第一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19 第二节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21 第三节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3 第四节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 25 第五节持续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27 第五章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资本市场发展水平................................ 29 第一节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力度.....................................................29 第二节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31 第三节搭建上市服务平台..................................................................32 第四节提升直接融资能力...................................................................33 第五节吸引外地上市公司迁入韶关................................................. 34 第六章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激发金融发展活力................................ 35 第一节优化金融生态.....................................................................35 第二节降低融资综合成本.............................................................37 第三节推广供应链金融.................................................................38 第四节激活财政资金杠杆作用.....................................................39 第五节实施“引金入韶”工程.....................................................41 第七章强化金融监管,打造粤北金融安全区.......................................42 第一节提升金融监管能力.............................................................42 第二节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43 第三节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处置.....................................................44 第八章保障措施...................................................................................... 46 第一节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46 第二节提升金融人文软实力.........................................................47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48 — 1 — 本规划根据《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2021 —2025 年)韶关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路径、主要 目标,部署重大任务,并对2035 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本规划 是韶关市各级政府加强金融监管、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规 范经营的重要依据,是韶关市深化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的行动指 南。 第一章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坚持以“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实施创新 驱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优化产业布局、深化 开放合作、推进绿色发展等举措,持续推进与珠三角产业共建, 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分工体系,金融业发展实力不断增 强,为我市“十四五”期间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金融组织体系渐趋完善。“十三五”期末,我市金融机构日 益增加,金融从业人数翻倍增长,金融组织体系逐渐完善。全市 共有104 家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20 家,证券业机构 — 2 — 11 家,保险机构37 家,地方类金融机构36 家;金融从业人数 达24667 人,其中银行机构从业人数7080 人,保险机构从业人 数17036 人,证券从业人数344 人,地方类金融机构从业人数 207 人。 金融总量稳步增长。“十三五”期末,我市各项存款余额 2092.53 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6.5%;各项贷款余额 1321.92 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80.63%;存贷比63.17%, 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5.43 个百分点。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保 费总收入62.15 亿元,证券交易额4754.41 亿元。全市金融业增 加值67 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2.18%。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全市贷款余额从772.51 亿元 增加到1321.92 亿元,银行贷款支持地方经济力度不断加强,间 接融资情况不断优化。制定出台《韶关市制造业小微企业贷款贴 息管理办法》,共为百余家小微企业提供近400 万元财政贴息; 通过机械行业风险补偿金政策为机械行业提供贷款13700 万元; 设立5000 万元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资金,专项为中小企业提供 短期周转近7 亿元。我市直接融资264.33 亿元,其中上市公司 A 股融资122.25 亿元;债券融资141.36 亿元;新三板挂牌企业 融资0.45 亿元;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融资0.27 亿元。 直接融资状况明显改善。 普惠金融机制体制不断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建立。 — 3 — 形成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普惠金融模式。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稳 步开展,出台了各项金融精准扶贫政策,共发放扶贫小额贷款 9552 笔、金额3.42 亿元。探索开展乡村振兴合作业务,联合粤 财控股、农发行广东省分行设立乡村振兴战略风险补偿金,与建 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放乡村振兴贷款4480 笔、余额28.23 亿元。 金融服务企业方式不断改善。推广应用“广东省中小企业融 资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为企业授信12.66 亿元。搭建“粤信 融”平台,助推银企融资3323 笔,金额158.14 亿元。进一步加 强政府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互动联系,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确 保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投入。搭建企业上市服 务平台,发挥“一企一策”机制作用,推动北江智纺、欧莱新材 成功在广东省证监局上市登记备案工作,协助北纺智纺、青云山 药业、天合牧科等企业解决不动产权、土地、环保、融资等方面 的合理诉求。大力推动我市创投市场发展,联合深交所举办“韶 关市企业投融资常态化路演活动”,向全国专业投资机构推介企 业项目,成功举办丹霞天使投资全球高峰会,活跃我市创投市场, 成为全省五大金融论坛品牌之一。 金融改革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顺利完成全市8 家农信 社改制农商行任务,为进一步加大支农支小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奠定基础。创新开展“金融人才双向交流”工作。2019 年在全 — 4 — 省率先开展“金融人才双向交流”工作,共推荐15 名金融人才 到政府部门挂职,18 名政府部门人员到金融机构挂职,双向挂 职交流极大改善了地方金融专业人才紧缺的情况,提升了各县 (市、区)政府金融管理水平。启动了韶关新区金融集聚区建设 工作,印发了《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金融机构进驻韶 关新区金融集聚区的若干政策意见》,到“十三五”期末,韶关 农商行、中国人寿韶关分公司、广发银行等项目正在抓紧推进, 积极对接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广州银行等机构,金融集聚区建 设成效初显。 地方金融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通过改制组建农商行,南 雄市、仁化县、韶关市区农联社成功摘掉了高风险机构的“帽子”,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得到化解,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底线。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出清,截至2020 年底,我 市4 家P2P 网贷机构全部实现良性退出,线上借贷金额实现清零。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 索摸排和宣传力度,“十三五”期间,全市银行机构累计查冻扣 涉黑涉恶案件344 宗,涉及金额6.44 亿元,协助公安立案24 次、 破案4 次,受公安信件表扬16 次。 我市金融改革发展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 项亟需改进。 金融产业总量小、组织结构不平衡。2020 年我市金融业增 — 5 — 加值为67 亿元,占GDP 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4.9%和 9.7%,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法人机构多而不强;现有银行业机构 仍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中小型银行占比偏低。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不足。我市促进企业融资的担保资金和风 险补偿机制存在规模不足、门槛较高、时限较短等问题,财政资 金杠杆撬动作用发挥有限。政府投资基金资金分散、规模偏小, 导致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不明显;我市企业因各项硬性指标较 难达到进入沪深交易所融资的门槛,银行贷款仍是融资主渠道, 企业直接融资水平有待提高,企业发债规模较少,2017 年以来, 仅2 家政府国企投资平台发债13.5 亿元,1 家上市公司发债49.5 亿元,企业利用债券融资渠道较少,不能有效满足建设需求。 农村普惠金融有待提升。金融综合服务站、助农取款点原有 取款、缴费等功能弱化,工作人员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不足。 资金投入保障不足,市、县配套资金较少;部分偏远山区因持卡 量少导致助农取款点投入与回报不匹配,影响深入推进网点的积 极性;普惠金融知识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有待加强。县级监管架构有待健全完善。 县级政府金融部门力量薄弱,监管工作无专职人员负责,影响监 管职责的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手段措施不多。各类地方金融机构 监管分级分类监管不够,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等方面监管制度未 健全,部分机构存在规避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等违规行为。 — 6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待强化。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 险等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涉众金融风险形势严峻;逃废 债、制售假币、新型金融诈骗、洗钱、跨境赌博等重点领域风险 有待强力整治;上级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工作联动、资源整合、 信息共享等方面有待加强;需进一步整合力量构建分级分类处置 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有待完善。 第二章整体思路及目标 围绕“十四五”时期韶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部署, 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推动金融改革发展。 第一节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 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深化金融体 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加 强对各类金融活动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不断健全 我市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 — 7 — 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为韶关争当北部生态发展 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推进金融业进一步发展,形成良好 的金融竞争发展业态;引进各类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不断完善城 市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加 大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接,加大对制造业、科技创新、重大 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韶关数 据中心集群建设。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 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开展绿 色金融创新,助力我市创建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区。大力建设 金融集聚区建设,提升韶关新区聚集力,打造韶关对接粤港澳大 湾区的先行区和桥头堡。通过统一规划、逐步开发,打造以金融 机构和金融相关产业为主,酒店、商业、公寓等配套为辅的城市 商业综合体,将韶关新区金融集聚区打造成粤北地区具有代表性 的金融产业发展聚集区。 第二节发展目标 到2025 年,金融业增加值达100 亿元,占GDP 比重达5.5%; 新增2 家以上银行机构,全市各项存款金额力争达到3075 亿元, 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2330 亿元,存贷比达到75.8%以上;新 — 8 — 增2 家以上保险机构,全市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年总收入达到 75 亿元;全市上市企业数量翻一番,总数达到6 家;初步建立 绿色金融体系,绿色资本投入与资产资源价值化进程保持一致趋 势。 表1 韶关市金融业“十四五”发展目标 目标 指标 单位 2020 年 2025 年 变化率 总量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 亿元 67 100 年均8% 结构目标 金融业占GDP 比 重 % 4.9 5.5 年均2.3% 本外币存款余额 亿元 2093 3075 年均8% 本外币贷款余额 亿元 1322 2330 年均12% 存贷比 % 63.2 75.8 年均3.7% 保费收入 亿元 59 75 年均4.9% 证券交易额 亿元 4754 7656 年均10% 企业上市数量 个 3 6 年均15% 新增金融机构 个 104 108 年均7.6% 第三节实施路径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 持和加强党对金融的领导,聚焦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 — 9 — 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实施普惠金融、绿色金融、乡村振兴、 引金入韶、金融安全五项工程,引导资金和服务向特色产业倾斜, 发展县域特色金融,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长能力,推 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普惠金融工程。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开展 营销拓展和服务,打造产业链金融模式。充分运用中征应收账款 融资服务平台、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等国家金融基础服务 设施,推动各类动产融资业务发展。推进“中小融”“粤信融” “信易贷”“韶融码”等平台优化建设。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持续提高,提升小微企 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在确保信贷投放增量扩面的前提下, 总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所下降。 实施绿色金融先行区工程。引导金融资源主动对接韶关市绿 色发展需求,着力补齐体制机制、产品创新、营商环境等短板, 努力打造绿色金融“韶关模式”。逐步形成多层次绿色金融组织 体系、多元化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和多层级政策支持服务体 系,加快绿色产业金融融合发展,绿色金融对绿色产业的发展带 动效应显著提升,金融机构绿色金融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绿色 金融产品和项目数量显著增加。绿色信贷保持较高增速,实现绿 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绿色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 项贷款不良率;大力推广农业特色保险、碳汇保险等,进一步提 高绿色保险覆盖率;社会主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绿色 — 10 — 信贷产品和服务使用率逐步提高。 实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程。以建设全国金融服 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为抓手,画好“3+9”工作机制的创建“路 线图”,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韶关样板”。力争到2023 年底, 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力争到2025 年底,基本实现有信贷需求的农户信用建档全覆盖,涉农贷款年 均保持较快增长,县域平均存贷比提升至75%以上,政策性农业 保险基本覆盖我市种养业品种,基本建成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 系,基本实现以移动支付示范镇、精品镇为基础带动乡镇基层移 动支付全面普及应用,商户移动支付受理、移动支付场景建设全 覆盖。 实施引金入韶工程。支持全国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 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在韶设立分支机构, 进一步优化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利用我市借助能源优势发展 大数据产业的机会,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区域总部机构、数据 中心、灾备中心、清算中心等。大力引进会计与审计服务、法律 服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等金融中介机构。收购省 内一家农产品交易中心并迁址韶关。充分利用国内数据公司先进 技术,打造一个全国先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 实施金融安全工程。强化金融监管,提升金融监管能力和水 平,协同中省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强化金融资本监管力度,依 — 11 — 法将各类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 制,加强金融投资风险教育与保护,健全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制 建设。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和处置应对,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防控, 持续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打造粤北金 融安全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第三章 发展绿色金融 全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 立足粤北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及生态优势,围绕建设国家老 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目标,加强绿色金融 统筹协调,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强 化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引导全市金融机构积极发挥绿色金融在调 结构、转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 的作用,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金融保障支撑。 第一节建立绿色项目认证体系 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统计口径和项目评价标准,搭建信息共享 平台,进一步加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第三方金融中介机构之 间的信息共享,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项目认证提供便利条件。 加大绿色项目和企业的扶持力度。以产业转型示范区建设为 — 12 — 契机,结合现有绿色项目评价标准,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探索 制定绿色项目评价标准,在韶关产业转型升级园区定期开展绿色 项目遴选、认定和推荐工作。建立健全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培育、 扶持具有发展前景的绿色项目,纳入绿色项目数据库。重点培育 和扶持绿色项目库中的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政府、金融管理部门、第三方金融 中介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在产融合作平台中纳入绿色金融综合 服务模块,将绿色项目认证、节能减排、违法违规、等情况纳入 信息共享平台,作为韶关新区科技新城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 要支撑。信息共享平台开通业务在线申报、审核、融资、推广等 支撑系统,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增值服务。 第二节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绿色产业、园区、项目和企业绿色 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开辟发展新路径。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绿色信贷支持。对于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 中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绿色或蓝色的 企业、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等环保荣誉称号的企业,适当简化 信贷手续,完善金融服务,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明确绿色信贷支 持重点,引导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节能环保产业聚集区、新能源产 业园、循环经济工业园等生态园区建设;加大对碳汇林业、节能 — 13 — 环保等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钢铁、冶炼、化工、建材、有色金 属等传统高能耗产业加强污染防治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 改造;支持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支持城镇污水处理 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市级农业龙 头企业等农业发展;支持新型城镇和特色产业发展。 加大对绿色产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指导银行切实用好碳减排 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 工具,支持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重点减碳领域。 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创新发展合同能源管理、 绿色装备供应链、能效贷、节能贷、光伏贷、固废贷等绿色信贷 产品。拓展增信担保方式,对绿色、循环、低碳企业推广应收账 款、专利权、节能减排项目特许经营权等权利抵质押融资服务, 适当扩大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试点,尝试发 展基于用能权、清洁能源、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 融资工具。深入推进“银行+”业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深 化和推广“银税互动”“银商合作”“银科互动”等“银行+”业 务,鼓励有资质的银行分支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支持创新型 绿色企业和项目发展壮大。加强与广州碳排放交易所的全面合 作,通过林业碳普惠交易,将林业资源成功转化为碳汇收入。 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依法鼓励在产业园区试点环境污 染强制责任险,健全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在环境保护商业保险、 农业保险方面大力发展巨灾保险、技能环保设备保险、绿色企业 — 14 — 贷款保证保险、生态农业保险等各种绿色保险险种,增加绿色保 险有效供给。探索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新模式,引导保险资 金以股权、基金、资产等形式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园区 绿色产业投资。 第三节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进一步健全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开 展“生态银行”试点建设,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促进绿色金 融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将企业环保、安全生产、 节能减排、违法违规等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建立政 府环保、安全生产、用能与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 享机制,为绿色项目风险评估提供支撑。以绿色金融为引导,推 广应用电子商业汇票、手机支付等支付工具。 健全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 绿色金融评价,着力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绩效。组织地 方法人银行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金融机构气候环境风险 管理水平。加强绿色信贷和保险统计监测。推进企业碳账户试点 工作,形成企业碳信用报告,提升企业增信融资能力。出台风险 补偿、贷款贴息、绿色认证补贴等专项配套政策,为绿色金融发 展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 — 15 — 探索开展“生态银行”试点建设。围绕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 高质量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发挥我市自然资源禀赋优势,探索实 现自然资源价值化和效益变现的可行性路径,借鉴商业银行“分 散化输入、集中式输出”方式,通过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机制、 生态产品价值评价机制,以山水林田湖草土地矿产等生态资源和 产品为对象,搭建涵盖“运营、修复、整合、交易、融资、创新” 六大功能的可持续运营平台。 第四节 支持特色产业集聚发展 根据我市战略产业布局,引导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 服务,加大对产业集群支持力度。 全力支持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立足我市金融业与产 业发展的基础条件、比较优势和特色,以金融服务制造强市和生 态城市为目标,构建支持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轻工产 业三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支持电子信息制造、生物医药、大 数据及软件信息服务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多层次、多渠道金融 支持和保障体系,引金融活水推动“两化”融合、新型基础设施 建设、制造设计能力提升、重大技术改造工程、产业基础能力提 升等重点领域发展,探索产融合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 总结可示范推广的经验成果,着力构建生态特色和产业特色鲜明 的产融合作示范区。 — 16 — 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财务及治理等 实际,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综合运用贷款重组、展期、 借新还旧、担保增信等措施,制定适合企业针对性融资方案。支 持商业银行主动对接战略性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 展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至2025 年全市商 业银行为全市战略性产业集群提供1500 亿元新增融资授信额度 支持。 探索基金合作新模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服务 全市工业转型升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要。通过基金资 金加持和市场化资源协调方式,引导产业资本、金融资本、社会 资本的有力对接。推进设立产业子基金,推动投贷联动发展。加 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装备制造、5G 电子信息、智能制造、军 民融合、新能源汽车、氢能源等战略性产业集群。 扩大保险产品与服务覆盖面。制定保险扶持政策,鼓励保险 机构根据工业企业的多元化需求,面向企业产品研发、融资、人 员保障等场景创新保险产品,支持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参 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鼓励保险资金依规参与信用风险缓释 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以对冲风险。充分发挥保险科技对保险 产品的支持作用,做好保险产品结构性调整,增强保险产品的可 得性和获得感。全面开展科技保险工作,支持进一步扩展科技保 险在基础险种上扩大保险服务对象,为科技企业自主创业、融资、 研发、并购等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争取开展全国专利保险试点, — 17 — 探索专利保险与其他险种组合投保模式,及以核心专利、专利包 以及产品、企业、园区整体专利为投保对象的多种运营模式。 加大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园区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完善园区综合服务体系,鼓励 企业入园集聚发展。以现有产业园区为基础,加大金融资源对园 区及周边地区基础及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实现“以城 促产,以产兴城”的产城融合目标。 第五节 构建科技金融支撑产业创新发展 进一步加大金融对产业园、科技企业支持力度,通过创新信 贷投放对接平台和载体、建设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平台、设立科技 成果转化基金等方式,为我市科技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营商 环境。 创新信贷投放精准对接平台和载体。支持产业园区发展,加 快完善配套金融体系,与平台载体建设紧密结合,推动政策优势 向高质量发展优势转化。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 工具和科技创新等货币政策工具,积极探索“货币政策工具+其 它配套政策”的模式,推动货币政策工具与融资担保、财政贴息、 动产融资、供应链金融服务等政策配套使用,提升政策合力,引 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创新平台、载体及相应产业园区的信贷 投放力度。力争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达80 亿元,新能 — 18 — 源产业贷款余额达40 亿元,新材料产业贷款余额达15 亿元,生 物产业贷款余额达10 亿元,节能环保产业贷款余额达5 亿元, 信息技术产业贷款余额达5 亿元。 建设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综合评价平台。支撑科技金融服务水 平和战略产业创新发展,以大数据为底层基础,汇集全球行业、 专利、技术、研发、团队、融资、风险等12 大类,400 余种数 据资源,面向科创企业培育、智能匹配、高效融资、精准放贷、 科技金融治理等提供专业、客观的技术判断与洞察分析。通过大 数据采集、模型运算,对我市科创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及成长监测,将创新能力转化为金融价值(授信),实现科技创 新链条与金融资本链条的有机结合,为初创期到成熟期的科技企 业提供融资辅导支持。 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探索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投资我市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 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高端服务业等产业领域,为我市 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提供优质全面的风险投资服务, 解决早期创业企业融资难问题。 第四章推进普惠金融 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 加大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提升金融服务中小 企业能力,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 — 19 — 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持续提高 我市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全面推动我市普 惠金融工作上台阶。 第一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建立契合小微企业特征的融资服务机制,完善普惠金融考核 机制,不断提高小微企业首贷获得率。 建设首贷服务惠企融资精准对接体系。制定出台韶关市建 设首贷服务惠企融资体系实施方案,打造“9+2+N”首贷服务 体系,着力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服务长效机制,提 升信贷获得,设立“线上线下”首贷服务中心。线下依托各级 行政服务中心及银行机构营业网点,线上依托“粤信融”“韶融 码”等平台,提供政策解读、首贷咨询、业务登记及办理对接。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首贷服务专营机构、专营团队,以专业 化、多样化的特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强首贷户培植,构建 完整的首贷服务链。 完善多层次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体系。引导大中型银行分支机 构进一步健全普惠金融专门机制,下沉服务重心,更好地服务小 微企业,拓展首贷户。引导地方法人银行将服务小微企业作为自 身转型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切实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着力提高 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修订完善韶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 — 20 — 务资金管理办法,聚焦解决贷款到期后资金周转难、民间融资周 转贵的问题,以财政资金设立面向全市中小微企业(含企业主)、 个体工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服务资金,专项用于帮助申请 服务对象短期过渡性周转(续贷或转贷)的资金。 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考核机制。利用央行激励金对我市法 人银行普惠贷款增量给予资金激励,推动金融机构和供应链 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多措并举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将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等相关指标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的参考依据,推动银行机构加 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引导各银行机构单列年度普惠型小微 企业信贷计划,有序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年度监管评价。 加大银行机构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信用信息 的挖掘运用,着重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效率。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 特点,积极推广存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政采贷”等动产 和权利质押融资业务,降低对不动产等传统抵押物的过度依赖。 深入推进银保担合作,合理分担贷款风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 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首贷户贷款提 供担保。鼓励保险机构稳步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性信保业务,对优 质小微企业给予费率优惠。 持续加大向小微企业让利力度。将货币、税收减免、财政补 贴等政策红利有效向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等终端利率价格传导。银 行业金融机构与政策性银行合作以转贷款资金发放的小微企业 — 21 — 贷款,终端平均利率不得高于我市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手续费减费让利工作。 第二节 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 聚焦金融服务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 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所有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享受普惠金融 发展成果,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补齐普惠金融硬件设施。鼓励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基本 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乡镇基本实现银行物理网点 和保险服务全覆盖,巩固助农取款服务村级覆盖网络,丰富助农 金融服务站功能;拓展城市社区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显著改善 城乡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优先扶持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发展, 提升整体实力和服务水平,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国资小额 贷款公司、地方农村商业银行等法人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 职,充分发挥地方法人机构支农支小的普惠功能。 打造“韶融码”线上融资对接平台。改进现有线上融资对接 平台普遍存在的专网页面、注册登录、操作繁琐等弊端,选择受 众面广、操作便捷的微信小程序作为“韶融码”载体,打造成“一 站式”综合融资服务平台为建设目标,将融资需求、融资产品和 融资支持政策等一口接入,为有融资需求的经营主体或个人提供 融资服务。 — 22 — 探索行政和金融服务融合新机制。围绕韶关市促进农业转移 人口市民化,采取“线下窗口+线上平台+机构网点”多层次服务 模式,建设韶关市新市民金融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服务与金融服 务双结合。为“新市民”提供金融业务咨询、金融需求收集、金 融服务对接等精准服务,不断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移动支付应用推广“十百千示范工程”。以移动支 付示范镇建设为着力点,打造精品示范镇,加快推进城乡支付服 务环境建设提档升级。依托移动支付示范商户,组织开展促消费 活动,发挥金融促进消费扩容提质的重要作用。 着力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效率。围绕大学生、少数民族、 妇女、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的金融需求,指导和支持金融机构 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高质量扩大金融供给,持续提升普惠金融 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针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 农民工等群体创业就业需求,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 策安排,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申请门槛、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群体,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就业创业信贷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化保 障性住房供给、住房租赁、购房等金融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和子女教育金融支持,丰富养老服务产品。 保险助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引导保险机构推广安全生产责 任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农村住房保险、巨灾保险等政策性 保障性险种;指导保险机构继续优化升级,将“韶关市民保”作 — 23 — 为韶关基本医保的有力补充,加强韶关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健 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第三节 支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引导金融活水,大力支持县(市、区)大力 发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特色文旅产业,实现县域经济、镇域 经济高质量发展。 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发展。健全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 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通过贷款贴息、 保费补贴、担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增加信 贷投放。不定期组织银行机构开展政金企服务对接。支持韶关新 区、华南先进装备产业园及市辖三区产业园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制 造业和跨区域产业,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及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 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生物医药、大数据产业。支持乐昌市加快 推进燃气发电、化学储能等项目的规划建设,支持建设产业转移 工业园和碳中和装备制造园。支持南雄市打造精细化工产业园。 支持始兴县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办公文具、生物医药及医药卫生 材料产业。支持新丰县发展新能源汽车、稀土产业,加大抽水蓄 能、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支持力度。支持翁源县将华彩新 材料产业园打造成华南环保新型涂料品牌园区。支持乳源瑶族自 治县东阳光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加快医药企业集群发展。 — 24 — 金融支持特色农业发展。加快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全面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形成“一县一园、一镇一业、 一村一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格局,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提升金融 供给的配置效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鼓励金 融机构大力探索“金融+农业产业”新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 务,开发“农业龙头贷”等专属信贷产品,运用中长期信贷融资、 “政银保担企”合作等方式,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支持武江 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蔬菜省级农业产业园建设。支持曲江区建设 预制菜产业园。支持乐昌市庆云镇、三溪镇打造省级稻米现代产 业园,梅花镇打造岭南落叶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廊田镇建设农 产品冷链物流园。支持南雄市建设丝苗米、南药等省级现代农业 产业园、浈江河谷农业产业带。支持始兴县建设农业经济“三个 10 万亩”农业产业带。支持仁化县主导本土产业发展,提高长 坝柚子、红山茶叶、黄坑贡柑等特色品牌知名度。支持翁源县兰 花、三华李、九仙桃等特色农产品发展。支持新丰县发展茶叶、 佛手瓜等特色产业,建设蔬菜产业园。 金融支持特色文旅产业做强。不断探索“金融+旅游”新模 式,强化金融服务,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等货币 政策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 信贷服务,创新开发“特色文旅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支持我市 创建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示范镇。支持 浈江区、武江区打造韶关城市休闲旅游区。支持曲江区建设华家 — 25 — 班、大南华旅游配套项目。支持乐昌市建设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 地(坪石)、“桃李人家”连片乡村旅游示范区。支持南雄市围 绕珠玑—梅关恳亲文化,打造高品位的文化旅游产品,建设长征 国家文化公园(南雄段)、帽子峰森林公园等项目。支持始兴县 重点打造温泉旅游小镇、环车八岭生态旅游经济圈、特色文笔小 镇,打造中国生态康养胜地。支持新丰县研学游、康养游等文旅 产业建设。支持乳源瑶族自治县建设南岭国家公园,完善各项旅 游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 第四节 创建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 以建设全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助力全面实施乡 村振兴战略为目标,不断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供给端,全面提 升我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助力我市加快推进全面乡村振 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推动党建共建、金融资源、金融文化“三下乡”。推动党建 共建下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与镇、村建立党建共建工作机制, 探索党建共建引领乡村振兴经验,形成以党建共建推进金融服务 乡村振兴的常态化工作模式,以点带面扩大试点镇、村数量,提 升党建共建质效。推动金融资源下乡,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涉农信 贷投放力度,强化我市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金融服务;强化进城农 民金融服务;加强贷款产品创新,大力推广“整村授信”,加大 — 26 — 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 标、增品”,构建特色农业保险体系。推动金融文化下乡,以镇、 村为单位实现金融助理(特派员)、金融辅导员全覆盖,建立健 全市、县政府部门及银行机构人才交流常态化机制,搭建银行机 构与政府部门、乡村振兴项目、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间紧密对接、 高效联动平台。常态化开展金融文化校园宣讲,建设货币文化宣 传教育示范基地。持续开展征信知识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常态 化开展清廉金融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完善的示范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制度 保障机制,强化创建示范区工作统筹力度,制定我市创建全国金 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创建 工作合力。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韶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联合委员会作用,深化“政银保担企”合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实现涉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县(市、区)全覆盖。建立政策支持 机制,推动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向上级机构争取政策支持,引导银 行保险机构下放相应权限,加强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 建立专门渠道机制,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成立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专 门渠道(队伍),在县域设立“乡村振兴支行(支公司)”,持 续推进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加强移动支付示范镇建设。 健全系列配套设施。建立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建立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名单定期发布制度,深入开展农 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推进农村信用 — 27 — 体系建设。建立宣传推动机制,每年3 月组织开展“金融服务乡 村振兴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农村征信和基础金融知识宣传教 育工作,建立长效支农宣传机制。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开展银行 保险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将评估结果作为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差异化监管措施、金融债券 发行、金融机构综合评价、考核和奖补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节持续推进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持续完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协同机制,健全金融知识宣传长 效机制,创建国家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打造金融宣传韶关特色 品牌。 强化金融宣传活动品牌效应。以金融联合宣教活动为抓手, 充分发挥好集中性活动对金融教育工作的宣传引领作用,充分利 用“金融知识进乡村”“金融知识进校园”“金融知识进社区”“金 融知识进厂区”等方式,扎实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 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联合宣传教育活动等集中性金融 知识普及活动,引导社会公众更加重视和参与金融学习。 强化中小学生金融素养教育。推进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 体系试点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合作,推动金融知识纳入 义务教育课程。到2025 年,实现“金融读书角”区县中小学校 全覆盖。加强农村中小学生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逐年持续稳定加 — 28 — 大对乡镇中小学的金融知识普及资源投入,积极完善已建成“金 融读书角”的各项配套功能设施。加大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 力度,用好行内外资源,结合学校和师生实际需求,在实践、教 学、培训等各方面提供支持,通过校园金融宣讲、组建金融讲师 团等方式,为各类学校开展金融素养教育提供支持。 强化重点人群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健全适老金融服务体系,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金融客户群体的宣传口径和方式,满 足老年人群体对储蓄、理财、保险、金融消费保障等方面的金融 需求,提供便利咨询网点及专用绿色通道。指导金融机构、金融 消费权益保护专业社团、社工机构与学校、社区、开放大学、老 年大学、老人福利院开展合作,每季度至少开展1 次金融教育, 有针对性地帮助重点群体增强金融技能和风险意识。 强化重点领域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存款保险宣传常态化 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存款保险宣传工作与日常金融业务相结 合,进一步提升公众存款保险认知度,有效防范和化解辖区挤兑 风险。加大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开展征信知识“五进” (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宣传活动,持续 提升韶关居民的信用意识,改善地方信用环境。加大洗钱类犯罪 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普及反洗钱知识。加大对防范电信 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相关金融知识及风险案例的宣传力度。依 托韶关货币与防伪陈列馆、始兴县红色钱币陈列馆、乳源瑶族自 治县货币文化展,以钱币知识宣传为载体,构建“一心两翼”钱 — 29 — 币展馆体系,打造韶关特色红色货币文化宣传阵地。 强化金融教育阵地化常态化建设。加强“韶关货币与防伪陈 列馆”省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国家 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场所积极申报省、市级金 融教育示范基地,力争2025 年完成2 所省级金融教育示范基地 建设和申报工作。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开拓金融教育渠道,运用好 新媒体平台宣传账号、互联网站、APP 等宣传阵地,加强内容创 作,强化宣传资源整合,积极构建宣传长效机制和提升影响力。 第五章畅通融资渠道 提高资本市场发展水平 围绕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畅通我市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构筑资本产业融合生态,加快多层 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 第一节强化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按照“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 思路,采取分类、分步措施,加大我市上市后备资源库企业扶持 力度,力争2025 年底我市上市企业增至6 家。 — 30 — 对已在省证监局辅导登记备案拟上市企业,积极主动与省证 监局、省金融局和交易所沟通,增加企业信用等级;发挥市推动 企业IPO 进程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通过“一事一议”“绿 色通道”等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用地、合规、资金等问题,全力推 动企业成功申报IPO 上市。 对已初具规模、基本满足申报条件的后备企业,积极为其引 进对接股权市场交易平台、政府产业基金、战略投资者和优质证 券公司、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助力开展 股份制改造、规范公司治理和优化股权结构,争取在省证监局尽 快完成辅导登记备案工作。 对其他具有上市意愿的后备企业,强化市县联动,定期走访 调研,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发展方向。通过培训宣传,增强 企业对资本市场理解,深挖发展潜力,科学筹划挂牌上市路径, 通过“一企一策”工作机制,切实助企纾困,帮助企业做大做优 做强,不断提升对接利用资本市场的能力和水平。 表2 韶关市“十四五”期间上市培育后备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北江智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 广东硕成科技有限公司 4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5 广东金志利科技有限公司 — 31 — 6 韶关鹏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8 广东亚北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9 韶关龙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0 广东宝创环保新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11 韶关高尔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 12 韶关豪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13 广东西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 广东雪印集团有限公司 15 广东兴顺佳集团有限公司 16 新丰杰力电工材料有限公司 17 广东自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广东连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9 广东嘉盛环保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以上企业均为2022 年度上市后备企业。 第二节加大企业上市支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我市上市企业扶持办法,开展“全周期”“全链 条”上市服务,为企业上市打造良好的环境。 强化政策保障。学习借鉴先进地市典型做法,制定更新鼓励 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实施《韶关市推动企业 — 32 — 利用资本市场发展扶持办法》,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力度,彰显市 场公平竞争;用好用足《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 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韶关市促进企业对 接资本市场的若干措施》等现有办法及扶持政策,强化建立沟通 协调机制,协调联动金融、财政、税务等部门,细化落实企业上 市帮扶政策。 深化调研走访。发挥市推动企业IPO 进程攻坚领导小组统筹 作用,健全“全周期”“全链条”服务机制,联合广东股权交易 中心韶关运营中心、证券公司、银行等专业机构到上市后备企业 走访调研,全方位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 第三节搭建上市服务平台 通过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韶关交易运营中心建立非上市公司 金融服务基础平台,夯实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础,拓宽企业融 资渠道。 加大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力度。进一步落实对广东股权交易 中心韶关运营中心扶持和奖补政策,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奖补和 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支持韶关运营中心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 平。 提高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水平。提高挂牌企业在区域性股权 交易市场融资能力,争取“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达 — 33 — 到3.5 亿元及以上。提升挂牌企业利用区域股权市场整合发展所 需各种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能力,使资本与产业有机融合、 相互促进,形成良性循环。加大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 业转板、上市与升级。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骨干企业优化融资 结构的重要抓手,利用其“可上可下、可进可退、可攻可守”灵 活便利的特点以及成本低、门槛低的优势,深入企业加强指导, 助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水平。切实发挥韶关运营中心资本 服务平台作用,指导企业股改、上市。指导韶关运营中心举办资 本市场培训活动和路演,推广普及资本市场知识及新政策,实地 走访调研韶关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帮助解决难点困境,精准挖 掘企业诉求,推动辅导企业有序开展股份制改造、引入股权投资 和完成上市申报等工作。 第四节提升直接融资能力 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创新直接融资模式,助力我市实体经 济发展。 探索设立绿色发展产业引导基金。深化与粤科金融集团、省 粤财投资控股、省恒健投资控股公司等省属公司及相关风投机构 合作,积极对接粤东粤西粤北产业有序转移基金,助力我市招商 引资、大数据科技成果转化,夯实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投融资 — 34 — 基础。 支持发行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大力鼓励支持 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发行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扩大直 接融资渠道,支持本市银行、保险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及社保基 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参与本市基础设施REITs 产品的战略 配售和投资,鼓励合格境外投资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参与基础设施 REITs 产品投资,鼓励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础设施REITs 产 品。 支持企业通过发债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间市场 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在交易 所债券市场发行公司债券。协助证券公司、银行与韶关市属平台 公司对接,加大债券融资引导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我市企业直 接融资规模。 支持打造基金产业集聚区。支持乳源瑶族自治县用好少数民 族地区政策,吸引创投、风投机构集聚,打造粤北少数民族地区 有影响力的基金产业集聚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进一步提升对头部机构和产业资本来韶的吸引力,擦亮“基金招 商”名片。 第五节吸引外地上市公司迁入韶关 — 35 — 积极吸引优质企业来韶上市和投资,对外地上市公司注册地 迁入我市满一年且股票未被实施相关风险警示的,依照其经营利 润规模给予500 至1000 万元奖励。加快推动深圳市朗科科技有 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我市产业布局,支持其将厂房、生产线逐 步转移至韶关,在韶建设国家级存储产业园,持续通过资本、产 业支撑,实现企业市值增长,促进提升我市上市公司质量。 第六章深化金融改革 全面激发金融发展活力 深化金融改革,通过构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 同配合的大金融体系,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第一节优化金融生态 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改进现有融资 对接模式,探索创新力度,为全省融资对接服务提供韶关经验。 到2025 年底全市贷款投放达2330 亿元,实现金融业占GDP 比重 5.5%以上。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合理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加强再 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引导银行机构持续加大对薄弱 — 36 — 环节和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坚持以市场需求 为导向,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 有效融资需求。稳步发展债券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 具。 优化信贷结构。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 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提高金融服务城镇化建设、战略性新 兴产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辐射度。在保持 宏观杠杆率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着力支持扩大国内需求、激发消 费潜在活力、增强投资增长后劲的各类融资活动。 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聚焦乡村振兴、“双碳”目标等国 家战略,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创新保险产品供给,推动绿色保险、 巨灾保险等加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助推社会治理、 助力民生改善。高质量发展农业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 探索运用保险机制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开办覆盖主要保险粮 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建立农业大灾保险机制,保 障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健康保险、财产 保险,大力推动保费收入持续增长。 健全“白名单”金融服务机制。定期梳理推送科技创新、 农业新型主体、节能减排、倍增计划、重点项目等领域企业 “白名单”,聚焦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 文化旅游、物流运输等服务业困难企业“纾困名单”,指导银 — 37 — 行机构精准对接,提供债权融资、支付结算及咨询顾问服务 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第二节降低融资综合成本 充分用好各类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 等低成本资金,加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体系建设,强化利率政策 引导,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加大低成本金融产品的创新和运用。充分用好各类结构性货 币政策工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等低成本资金,深入落实利 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加强金融机构利率定价体系建设,强化利率 政策引导。鼓励银行机构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设置贷 款期限,开发并持续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提 升用款便利度,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综合财务成本。探索政务 数据应用于企业增信,指导金融机构创新线上“税务贷”“社保 贷”等信用贷款产品,鼓励开展中小企业应收账款信用保险,引 导具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创新产品,助力减轻中小企业应收账款逾 期压力。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扩大小微企 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推动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探 索扩大财政对企业贷款贴息范围和补偿标准,进一步降低企业融 资成本。 推动跨境融资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 — 38 — 管理政策,积极推动跨境融资业务发展,继续加大贸易融资支持 力度,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常态化向市场传导跨境人民币业务政 策,扩大辖区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减少汇兑损失,降低企业融资 成本。 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服务收费。严格落实信贷融资收费和服 务价格管理规定,定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排查,严禁银行保险机 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进一步规 范金融机构存款业务。 第三节 推广供应链金融 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发行供应链票据,依托龙头企业较高的 主体信用评级,缓解上下游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加大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宣传推广力度,落实省的奖 补政策,组织平台内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奖补资金, 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更多的核心企业加入平台支 持上游供货商融资,推广在线供应链融资模式。积极推广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业务,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政府采购中标企业的信贷 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深化动产融资统一登 记公示系统应用,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创新动产融资业务和产品, 推动生猪活体抵押融资、收费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各类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缓解中小微企业因 — 39 — 缺乏抵押物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引导银行、信托机构围绕关键产业集群开展供应链金融类业 务,充分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等信息, 构建“核心企业+协同企业+链网式金融”综合金融服务,提供 数字化、场景化、生态化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依托韶钢、东 阳光集团等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产业供 应链金融业务,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 第四节激活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通过设立风险补偿、贴息贴费、产业引导基金方式,不断完 善金融、财政互动的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益,积 极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源投入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强化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合力。创新再贷款“1+N”业务模 式。通过建立“再贷款+风险补偿金”“再贷款+融资担保”“再贷 款+财政奖补”等业务模式,为银行机构信贷投放编织“保障网”, 撬动信贷资源流向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小微金融服务等重点领 域和薄弱环节。支持政策性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薄弱 环节发挥更大作用,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优先支持专项债 券项目建设,发挥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 健全完善我市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充分运用我市现有财政性 信贷风险铺底资金,不断完善我市中小企业风险补偿机制、科 — 40 — 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推动设 立乡村振兴风险信贷补偿机制,适当降低入池(库)企业门槛, 扩大政策惠及面,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风险保障作用, 加快促进银行对入池(库)企业信贷投放增长力度化解企业融资 难。 财金联动促进信贷量增面扩价降。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统筹 整合涉企财政扶持资金,探索设立“韶惠贷”惠企融资政策,引 导辖内金融机构开发“韶惠贷”系列产品并优先配置信贷资源, 确保企业在获得贷款的同时得到贴息贴费支持,同步实现信贷量 增面扩价降,激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 探索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积极对接粤东西北产业有序转 移基金,深化与粤科金融集团、省粤财投资控股、省恒健投资控 股公司等省属公司及相关风投机构合作,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 动作用,助力我市招商引资、大数据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市、县 两级财政资金加银行贷款加融资担保联动机制,探索采取债权加 股权投资等方式进入产业项目,助力重点产业补链强链。 增强本地政策性地方金融机构实力。引导和参与地方金融机 构资产和财务重组、引进战略投资者以及兼并收购等改组改制工 作,结合我市实际,给予政策、资金、人力和业务指导等方面的 支持,继续发挥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资金作用,激活圆融小贷、 鼎盛融资担保等政策性地方金融机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支 持地方金融机构深化内部改革,促进地方金融机构转换经营机 — 41 — 制,提高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 力,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第五节 实施“引金入韶”工程 积极改变我市金融机构种类少、功能不齐全现状,全力引进 各类金融机构落户韶关,鼓励金融机构入驻韶关新区形成集聚发 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健康 发展,不断健全我市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支持浦发银行、招商银行等全国股份制银行以及金融控股公 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在韶设立分支机构, 进一步优化完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利用韶关借助能源优势发展 大数据产业的机会,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设立区域总部机构、后台 服务中心(包括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清算中心等),引入中国互 联网金融协会南方大数据中心落户韶关,发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 会行业引领作用,吸引更多金融机构来韶。支持上海德衡数据科 技公司在韶关建设新型金融科技算力中心。加速韶关新区金融集 聚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入驻新区开设分支机构。大力引进会计 与审计服务、法律服务、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等金融 中介机构。利用中国商业联合会优势,收购省内一家农产品交易 中心并迁址韶关,将农产品交易中心与乡村振兴工作相结合,打 造乡村振兴全省样板工程。 — 42 — 第七章强化金融监管 打造粤北金融安全区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推进我市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 入监管,打造金融生态环境优良的安全区。 第一节提升金融监管能力 深入推进金融综合治理,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提升韶 关金融监管能力和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协同中省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充分发挥中省驻韶机构金融 监管作用,统筹做好与地方协同金融监管工作。加强金融监管部 门工作联动,强化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着力加强监管数据、监 管报告、行业运行和风险情况等各方面信息共享,做好金融重大 事项、突发事件、重大监管措施的沟通协调,推进重大金融课题 研究、金融知识宣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等方面的 资源整合,持续提高监管效率。 强化金融资本监管力度。强化对金融风险的前瞻性研判,实 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 风险。强化金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 康发展,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加强中小金融机构监管, — 43 — 妥善处置存量风险、区域风险,压实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 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组织)市场准 入和退出管理,严格按照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做好业务监管。依 托非现场监管系统,强化智能监管,健全分类评级、分类监管制 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的“四 位一体”监管制度,筑牢制度防火墙。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 制机制,充实地方金融监管力量,推进县级机构完善金融监管体 制,提高金融监管质效。 第二节健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 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着力加强金融投资风险 教育与保护工作,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强力的金 融稳定保障体系。 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长效机制。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 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 机制,形成地方党政部门与金融监管部门协同发力的金融稳定保 障体系。充分发挥市金融风险应急处置指挥部、中央驻韶金融监 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监测预警、打击处理、教育引导、舆情管 控等七道防线作用,全力防控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整合网信、公 安、市场监管、金融、信访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力量,完善分级分 类处置机制,有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稳步推进金融纠纷多 — 44 — 元化解决机制,完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金融投资风险教育与保护。探索推进韶关居民金融素养 提升教育,开展“投‘知’理财韶关行”金融投资风险科普栏目, 推进金融法制、投资风险、维权保护等内容宣传,提升广大群众 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能力。加强汇率风险宣教和管理,积极宣导和 推广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的典型案例,做好对企业专业化服务, 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推动外贸企业更广泛使 用汇率避险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 制,落实好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主体责任。 强化金融行业协会自律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协 会自治能力建设,建立民主管理机制,保持依法自主运作,充分 发挥其在自我约束、利益协调、信息沟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引 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准。 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会员单位盲目恶性竞争倾向的制约 制裁,形成公平、公正和有序的竞争秩序。推动金融业服务标准 化建设,建立金融纠纷调解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社会的联系。 第三节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处置 着力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 监管,持续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 45 — 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化解 金融风险,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强化金融风险的 源头防控和事中监测,有效监测跨行业、跨市场、跨部门的金融 创新活动,增强交叉金融风险预警能力。排查整顿名称或经营范 围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 权众筹”等字样的非许可金融企业,并引导其有序退出。借助广 东省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平台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预 警触角下沉县级;整合互联网舆情信息、政府行政资源数据、银 行资金数据,结合地方金融风险特征,强化预警分析,提升金融 风险发现和处置能力。 持续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坚守“房住不炒”主基调,精 准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搭建房地产风险与金融风险的“防火 墙”,促进地方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规范私募基金发展,加强对 从事金融业务的类金融机构风险监测和整治。大力整治非法金融 活动,严厉打击和防控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等非法金 融活动,做好打击逃废债、反假币、养老诈骗、新型电信网络诈 骗、洗钱、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巩固互联 网金融清理整治成果,防范辖内P2P 网贷风险死灰复燃。有效防 范化解外省、外市风险输入,重点监控、打击借助分公司来韶开 展非法理财、集资活动等行为,切实维护辖内金融秩序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 稳妥处置原则,探索将非法集资监测预警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 — 46 — 治理体系,强化各行业、各领域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和监测预警。 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互联网信息和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渠道 监测。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上下联动的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鼓 励举报非法集资活动,推进涉非行政执法和处罚工作,强化陈案 化解和追赃挽损,重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提升金融人文软实力,做 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和评估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第一节 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完善金融工作领导机制,加强领导干部金融能力建设,加强 金融廉洁机制建设,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引导,为规划实施营造良 好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 署,贯彻实施金融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战略规划和重大改革开 放举措,完善“一把手抓金融”的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党 委定期听取金融工作汇报,研究金融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地方金 融发展与稳定的各项工作。 — 47 — 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金融能力建设。继续完善我市地方政 府与大型金融机构间“金融人才双向交流”交叉挂职机制。充分 运用广东南岭干部学院和省内高校培训力量举办多种形式的领 导干部金融培训班,配合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编纂领导干部金 融知识读本,在干部网络培训中增加金融内容。 加强金融廉洁机制建设。在全市金融系统进一步加强党纪法 律和道德规范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 “四风”,形成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的良好风气。完善尽职免责 和容错纠错机制,支持合规发展、合规创新。切实管住人,看住 钱、扎牢制度防火墙,对屡查屡犯问题、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 依法处罚问题机构和责任人,严重者终身禁业。 加强金融舆论宣传引导。深化与媒体集团合作,按年度制订 宣传工作计划,更多更好利用新媒体手段,配合重大金融改革落 实实施有计划地开展金融宣传,营造有利于金融改革创新良好舆 论氛围。 第二节提升金融人文软实力 大力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不断提升金融干部专业素质,更 加注重提升金融文化软实力。 实施人才战略。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根据金融业特点制定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 — 48 — 养,根据人才成长特点和能力构成,制定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 教育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队伍过硬、业务优良、作风清正、 纪律严明的金融队伍。通过学历教育、专业讲座、业务培训、金 融专家授课等形式,提高金融从业队伍的专业素质,为金融业发 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引导金融机构坚持正确的用人标准,按 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金融人才选拔使用、教育培养、 考核评价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公平公正 的金融干部人事制度。 全面加强金融系统文化建设。塑造具有时代特征和行业特色 的新时期金融人文精神,提升金融文化软实力。坚持正确的金融 舆论导向,推进金融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 中的核心作用以及韶关金融改革开放的新进展和新成就,及时总 结韶关金融系统改革创新的典型事例和经验,为韶关市金融业加 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组织保障 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各级政府联动机制, 加强跟踪评估,抓好贯彻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设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市 金融局具体负责,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 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实施的研究决策、组织部署统筹协 — 49 — 调,考核督导等工作。各县(市、区)围绕自身“十四五”发展 规划涉及金融内容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制。 积极向上级争取支持。充分把握“一核一带一区”建设重大 历史机遇,抢抓新一轮金融业开放政策窗口期,做好金融改革开 放政策的研究储备,积极向中央、省金融部门争取更多金融支持 我市产业转型事项。 做好部门统筹协调。发挥现有金融发展工作机制,加强市相 关部门与人民银行韶关中心支行、韶关银保监分局在信息交换、 政策评估、形势分析等领域沟通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和推动改革 创新合力。 加强省市县三级联动和合作。加强市县两级金融监管力量, 强化人员、经费保障,建立省市县金融工作部门间常态化的沟通 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信息报送,帮助县(市、区)协调解 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加强县(市、区)在金融资源布局、项目 引进、产业配套等方面的合作;减少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强化 区域金融发展特色和功能互补。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对辖内金融机 构督查考核机制。 做好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和评估。逐项分解规划目标任务, 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工作任务纳入年度重点金融工 作,按年度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分析,形成评价。规划设 定目标可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动态调整,确保规划 实施的科学有效。 — 5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中院,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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