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pdf相关解读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