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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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意见.pdf相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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