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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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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全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惠府办〔2009〕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动物防疫责任考核首次列入县、区长责任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市政府《印发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的通知》(惠府〔2001〕133号)精神和《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2008年底,市政府派出考核小组,对各县、区政府2008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的落实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考核结果表明,2008年我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落实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取得明显效果,实现了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零疫情、畜产品安全零事故,有效地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为保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结果 按照《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规定,考核小组对各县、区动物防疫责任制16项考核指标逐项进行了考评。各县、区考核得分分别为(按得分高低排序):大亚湾开发区480.5分、博罗县470分、惠城区469分、惠东县457分、惠阳区455分、龙门县450分,均达到了市政府规定的优秀等次(详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2008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一是少数县、区的动物防疫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安排,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个别县、区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滞后,虽然出台了“三定”方案,但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村级防疫员经费仍未纳入财政预算;三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仍不够健全,县区动物防疫实验室工作整体来看仍比较滞后;四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为充分肯定成绩,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2009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和大亚湾开发区“2008年度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称号,各奖励15000元。 希望各县、区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再立新功。 附件:2008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OO九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2008年度惠州市动物防疫责任制考核成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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