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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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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20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高我市工业设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省工业设计发展的意见》(粤府办〔2011〕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要意义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文化、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集成创新活动。工业设计的核心是产品设计,广泛应用于轻工、纺织、机械、电子信息等行业。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主线,以企业为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人才培养为支撑,以省市共建、产学研结合为依托,以提升产业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加大扶持和引导力度,大力推动“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和设计人才职业化”,形成设计创新、技术创新、品牌创建三位一体的创新机制,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工业设计的快速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设计创新和技术创新相结合,提高工业设计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专业化发展和工业企业内部发展相结合,提升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为工业设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发展目标 到2012年,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培育和认定3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基地(企业);工业设计类专利申请量明显增长,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设计品牌;工业设计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取得新的发展,培养和认定一批具有综合知识和创新能力的高、中、初级工业设计师,设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人才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 到2015年,培育和认定1家以上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8家以上省级工业设计基地(企业);新颖、高美感的工业设计专利成为我市专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设计品牌不断增多;在主要特色产业培育出若干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工业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批综合能力强、创新能力强的设计人才,工业设计对我市产业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明显增强。 五、主要任务 (一)创建工业设计产业基地(中心)。采取省市共建、产学研结合等方式,建设一批省级工业设计基地(中心),积极推进重点骨干企业研发机构、惠州学院、惠州经济学院、市技师学院加强对工业设计教育的建设,把我市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女鞋基地等打造成为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和工业设计基地(中心)。 (二)构建工业设计创新体系。提高工业设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推动产业与设计对接融合,促进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 (三)完善工业设计支撑平台。发挥各类行业协会作用,支持组建电子信息、纺织服装、女鞋等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工业设计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对工业设计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培育工业设计人才队伍。开展工业设计职称评定工作,推进工业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试点工作,培育高素质工业设计人才,提升工业设计教育水平,营造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的环境。 (五)积极推进省市、产学研、惠港工业设计合作。深化工业设计领域的省市合作、产学研合作、惠港合作,推进国际交流,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市工业设计与省港地区及国外工业设计深度融合。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成立惠州市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统筹协调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产业统计制度及统计指标体系,提高工业设计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监测和分析全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状况。加强对各行业协会的指导,规范各类工业设计协会组织建设,建立各级协会组织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工业设计工作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工业设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快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根据国家、省相关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园区),推动工业设计企业、人才、资金等向基地集聚。开展工业设计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培育一批省级工业设计示范企业(基地、园区)。重点加快建设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鞋业等特色产业工业设计中心(基地、园区),吸引知名设计机构、企业和设计大师进驻,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面向主要特色产业的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和行业工业设计产业集群。 (三)推动专业化发展,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 鼓励并支持我市的设计机构、院校、企业开展基础性、通用性、前瞻性的工业设计研究,及时掌握国内外工业设计的信息和发展趋势;支持开展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和新用户界面的工业设计应用研究;鼓励工业企业将工业设计业务外包给工业设计企业,推进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制造企业、工业设计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大对工业设计产学研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制造业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和品牌建设;大力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标准化,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工业设计中的应用;支持工业设计软件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工业设计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发展具有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岭南、惠州特色文化的工业设计项目和产品。 (四)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工业设计发展平台。 推进综合性工业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实用、高效的工业设计基础数据库、资源信息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或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重点企业机构申报国家、省级企业工业设计中心以及工业设计企业资质;强化知识产权社会中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探索建立企业和个人申请工业设计专利和进行著作权登记的绿色通道。 (五)加强省市合作、产学研合作、惠港地区合作,促进对外交流。 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优良工业设计奖评选以及省工业设计活动周,支持企业和设计机构参与国际工业设计评奖、展览、竞赛等活动;支持我市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参与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适时举办“市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和优良工业设计奖评选,举办工业设计论坛、工业设计走进产业集群、走进重点企业等系列活动,推动工业设计与产业发展融合共进。进一步加强与香港合作,深化工业设计领域的惠港合作和国际交流,积极引进新的设计理念、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惠港制造业与工业设计深度融合。 (六)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推进设计人才职业化。 建立健全工业设计人才评价机制,开展工业设计职称评定工作和工业设计职业资格制度试点工作;探索有利于工业设计人才成长的教育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培育适应我市工业设计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重视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工业设计学科建设,加大对工业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实验的软硬件支持力度,支持聘用有实践经验的工业设计人员任教;鼓励行业协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开展工业设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工业设计实训基地,支持建立工业设计人才培养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单位选送优秀工业设计师参加各类国际设计活动、出国培训;参照引进科技领军人物的政策,落实引进设计创新团队、领军人物的有关资助和配套措施,推动各级政府和企业制定相应的引才计划,形成多层次立体式引进人才体系。 (七)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完善投融资机制。 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市财政用于科技创新、产业引导、产业转移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设计企业开拓市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设计成果转化、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工业设计发展。鼓励支持我市重点企业、工业设计机构申报国家、省财政用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技术改造、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 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工业设计企业经认定为软件企业的,可按税法规定享受软件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用于工业设计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工业设计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拓宽工业设计项目融资渠道,鼓励并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向工业设计;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工业设计企业开展风险投资业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面向工业设计企业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优势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拓宽抵质押品范围,创新金融产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鼓励信用担保机构为工业设计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设计企业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等有关政策。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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