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成立揭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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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揭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协调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2008〕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揭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小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方浩(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林 曙(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林赛标(市建设局局长) 李镇标(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惠明(市发展改革局副调研员) 陈若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汉城(市国资委副主任) 袁瑶亮(榕城区副区长) 邱辉盛(揭西县常务副县长) 陈家鹏(惠来县副县长) 陈郁芳(揭东县副县长) 郭汉彪(普宁市副市长) 林玩忠(东山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联系人:傅友好,联系电话:8768465),由林曙兼任主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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