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中心区(XH08-NOPQ)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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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中心区(XH08-NOPQ)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江府函〔2019〕151号新会区人民政府: 《关于报请审议<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中心区(XH08-NOPQ)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请示》(新府报〔2019〕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中心区(XH08-NOPQ)地块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总体规划(2015-2030)》,予以批准并公布。 二、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江门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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