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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珠府办函〔2019〕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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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9〕12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8〕6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19〕10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将珠海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珠海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及工作机制 (一)组成人员。 市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兼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成员包括:市政府秘书长、相关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拱北海关、珠海税务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相关负责同志。 (二)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各地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5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3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机制。 1.会议制度。 ①市协调小组全体会议。每年召开2次,主要是传达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最新精神,总结分析工作情况和成效,审议各专题组提交的重大改革建议,协调各区、各部门报送的需协调小组议定的重大改革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协调小组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参加。 ②市协调小组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改革事项等。议题由协调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提出,或者由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提出需协调解决的具体事项报综合组审核后,报协调小组组长审定。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主持召开或委托相关领导主持召开,有关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专题协调会可以现场办公会形式召开。 ③各专题组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是集中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重大改革事项,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由各专题组组长主持,市有关部门、各区相关同志参加。各专题小组工作会议情况及时报告市协调小组。 2.督促检查制度。 市协调小组根据当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统筹开展督促检查,具体由督查组负责组织。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各区、市各有关部门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经市协调小组同意,督查组可在全市范围内印发通报。 3.信息报送制度。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向市协调小组报送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总结,总结、分析工作进展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在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遇到的困难及相关意见、建议,及时报告所在专题组。 二、市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做好省下放权限的承接工作,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按照上级部门部署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中心支行、拱北海关综合业务处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网络、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科技创新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科技创新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珠海银保监分局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和稽查处、珠海税务局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长由市政府协助分管社会民生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的分管副职领导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根据上级部署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市协调小组专题会议审议。各专题组的职责和单位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市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担任。 负责市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指导各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市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信息;联系督促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协助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提出制修订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各区各部门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市政府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主动帮助各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各区先行先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区要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推进机制,因地制宜,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好办法好做法。要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市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如机构改革或人员职务变动,实行自然更替,做到任务不变、工作不断。更替时,所在单位要及时书面向市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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