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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珠府〔2017〕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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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2017〕54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珠海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珠府〔2017〕39号)要求,现将《珠海市2017年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事权交接市有关部门要与承接区做好行政管理事权下放工作,细化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在本通知印发后一个月内完成。属直接下放事项的,双方共同制定下放实施方案或签订交接协议;属委托下放事项的,市有关部门应当与承接区签订职权委托合同。对属于市政府的权限,由市有关部门代表市政府与承接区签订职权委托合同,市有关部门负责刻制业务专用章,承接区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加盖业务专用章。职权委托合同样式由市法制局统一制定并提供。相关职权委托合同由市有关部门统一对外公布。二、强化事权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要在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中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事权下放涉及的经费划转、培训指导、监督检查、档案移交、限定范围、过渡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抓好落实。已下放的市级行政管理事权,市有关部门不再实施;承接区要加强对下放行政管理事权的后续管理,确保行政管理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三、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市有关部门与承接区务必按时、保质完成行政管理事权下放交接工作,实施方案、交接协议或职权委托合同由双方盖章确认后报市编办备案。实施过程有关情况,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珠海市2017年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7月9日 附件 珠海市2017年市级行政管理事权下放目录 序号实施机关事权名称职权编码下放区域下放方式备注1市公安局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00698882231001086002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由所在区公安分局承办,其中万山区消防相关业务由香洲公安分局承办,保税区消防相关业务由拱北公安分局承办。 2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006988822310009530013市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 00698873430100297001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直接下放,其他区由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承办。限不跨区项目。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类建设项目,不含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00698873430100297002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企业投资的备案类建设项目)00698873430100297003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竞争性配置类建设项目) 00698873430100297004 7市国土资源局(由市政府批准)建设用地改变土地用途审批00698873430100298001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直接下放,其他区由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承办。香洲区限香洲工业园区(包括南屏科技工业园、前山产业园、洪湾产业园)和香洲区旧工业区(包括香洲北、南山、吉大、翠景、翠珠等49个片区和19处零散工业厂房),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总部经济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之间改变土地用途审批。8出让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00698873430101095001 9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00698873430100301001 香洲区由香洲国土资源分局承办。限香洲工业园区(包括南屏科技工业园、前山产业园、洪湾产业园)和香洲区旧工业区(包括香洲北、南山、吉大、翠景、翠珠等49个片区和19处零散工业厂房),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范围。10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00698873430100301003 11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00698873430100305001横琴新区直接下放。限经营性用地出让业务。12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69812589130100398001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行政区直接下放,功能区委托下放。 1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69812589130100370001横琴新区直接下放,其他区由所在区规划分局承办。14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变更登记)69812589131000499002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直接下放,其他区由所在区规划分局承办。15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竣工规划核实6981258913060002100116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验线698125891306000220011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施工图变更69812589131000732001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69812589131000528002横琴新区、行政区直接下放,功能区委托下放。19进入房屋市政工程现场的假冒伪劣或者涉嫌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查封、扣押6981258913030010100120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698125891306000180012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检查698125891306000260012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6981258913060002700123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69812589130100368003香洲区由香洲规划分局承办。1.限香洲区范围内符合控规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调整审批权限。2.限香洲区范围内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城市更新项目涉及的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规划设计条件论证)审批权限。3.限香洲工业园区(包括南屏科技工业园、前山产业园、洪湾产业园)和香洲区旧工业区(包括香洲北、南山、吉大、翠景、翠珠等49个片区和19处零散工业厂房),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范围内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总部经济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之间的控规修改审批权限。4.限香洲区范围内其他用地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和绿地与广场用地的控规修改审批权限。5.限香洲区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文化、体育、福利、市政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6.限香洲区范围内不符合控规的“工改工”、“工改产”、“老旧小区拆建更新”、“城中旧村拆建更新”、“烂尾楼拆建更新和改建更新”等城市更新项目的更新单元规划方案核准。2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新建)6981258913010036900325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6981258913100050400126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外立面装修)69812589130100369006香洲区由香洲规划分局承办。1.限政府投资统一进行的外立面翻新整治工程。2.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外立面翻新)工程。2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改建、扩建、变更)698125891301003690071.限不改变建筑物主体结构、产权人、土地用途、供地方式、土地使用年限等,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项目审查。2.限政府投资统一进行的外立面翻新整治工程。3.限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含外立面翻新、加建电梯以及环境配套、公共配套设施的改造和加建等)。4.限整治类、改建类中不涉及改变功能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查。5.限香洲区旧工业厂房转型中属“工改工”、“工改产”的项目审查。2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临时)6981258913010036900229更新范围内拆迁补偿方案的核准69812589131009071002直接下放。 30更新范围内招标方案的核准6981258913100907000331城市更新供地方案审查69812589131009072002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配合负责该项事权下放的落实。3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方案审查、审批69812589131009073002 33市市政和林业局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审批31494560530100565001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行政区直接下放,功能区委托下放。1.市政府投资、立项、委托建设项目除外。2.生态公益林以外的其他林地20公顷以下。34市市政和林业局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31494560530100391001香洲区直接下放。 35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149456053010111100136覆盖防(排)洪设施的核准 3149456053100095500137改建防(排)洪设施的核准3149456053100095600138填堵防(排)洪设施的核准3149456053100095700139市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终止审批31497275030100604001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委托下放。1.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鼓励类项目中有股权要求、高管要求领域的审批。2.横琴新区已有该权限。40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含合同、章程)审批314972750301006040024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审批 3149727503010060400342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审定31497275030800897001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横琴新区、行政区直接下放,功能区委托下放。 43市气象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45592470130101055003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由所在区气象服务站承办,其中香洲区相关业务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承办,保税区相关业务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横琴服务站承办,万山区相关业务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高新服务站承办。 44防雷装置设计审核4559247013010105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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