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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珠府办函〔2017〕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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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17〕149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230号)和《珠海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市政府令第74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行政区和市直单位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情况开展了全面考评和评查,现将考评结果和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依法行政考评情况此次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单位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加分扣分项目的考评得分汇总以及在省政府对我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的表现情况,综合形成考评结果。此次共对40个单位进行了考评。其中,3个行政区政府(一类单位)和23个执法任务较重的市政府部门(二类单位)综合得分中(不包括14个三类单位),最高分94.962分,最低分87.053分,平均分91.329分。其中,内部考核最高分99分,最低分89分;社会评议最高分86.690分,最低分81分;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为83.983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一)3个行政区政府考评等次:香洲区为优秀等次;金湾区、斗门区为良好等次。(二)执法任务较重的23个市政府部门考评等次: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为优秀等次;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文化体育旅游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民宗局、市市政和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为良好等次。(三)三类单位排名:市公路局、市审计局、市口岸局、市气象局、市法制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外事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金融局、市港澳流渔办。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从评查情况看,评查的行政执法案卷大多数主体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案卷制作规范,法律文书齐全,尤其是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应用上,较去年有较大进步。但个别案卷仍然存在如下问题:1.立案阶段。部分案卷当事人个人资料填写不完整;个别案卷在立案审批表中未引用立案依据。2.调查取证阶段。部分案卷证据不符合法定表现形式,如个别案卷中证据为复印件的未加盖“与原件核对无异”章;询问笔录未向当事人说明执法依据。3.审查决定阶段。个别案卷无内部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按照要求载明认定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4.结案及归档阶段。部分案卷未及时装订归档;个别案卷页码与目录不对应。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从考评结果看,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水平稳中有进,重大行政决策履行程序有所改善,行政执法情况总体良好,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意识普遍增强,群众对政府依法行政的认同感进一步提升。同时,虽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考评过程中仍然发现个别区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观念不强、信访案件办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针对此次考评和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将我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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