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成立珠海市落实已公告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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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府办函〔2005〕109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按规定要求加快落实我市已公告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落实已公告开发区四至范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 长:霍荣荫(市政府)副组长:刘 毅(市政府) 郑潮龙(市国土资源局)成 员:朱存文(市国土资源局) 潘 *(市规划局) 傅小乐(香洲区) 陈 钢(金湾区) 阳**(斗门区) 王 璐(珠海高新区) 黄茜萍(珠海保税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具体工作,工作组组长由朱存文兼任,副组长为郑南(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为黄素茵、张俊涛、廖培东、殷硕文、邱远东(市国土资源局),伍鑫(市房地产测绘队),贠发长(市西区测绘队)。 此项工作任务完成后,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组自行撤销。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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