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珠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珠府〔2014〕130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珠府〔2014〕130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推进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心,把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作为中医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影响力,创新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对外交流,营造良好的中药产业发展环境和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发展中医药事业。——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规划和配置中医医疗资源,推进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文化全面发展。——坚持继承与创新的原则,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中医与西医相互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运用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法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坚持市场优化配置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巩固现有企业优势,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产业基地集聚。(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1.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建成医疗、教学、科研全面发展的“珠中江”地区中医药技术指导中心和广东省名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按国家标准建成“中西医结合医院”、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建成专科特色突出二级中医医院。2.强化中医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力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达到3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达到8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达到10个。3.中医药服务量逐年上升,中医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科)总诊疗人次占医院总诊疗人次比重达到10%、中医病床数达到医院床位总数的5%以上、出院人数占医院出院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4.10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科、中药房,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50%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5.8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掌握应用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能中会西的临床医师或乡村医师。6.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活动,95%的社区、80%行政村和家庭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7.初步形成一个体系完善、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创新能力强、创新效率高的中医药产业体系。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指标(一)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1.加强中医医院(机构)建设。——强化省中医院珠海医院整体实力,突出中医药特色和发挥中医药优势,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力争建成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等全面发展的“珠中江”地区中医药技术服务和教研指导中心。——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的中西医结合特色建设,参照《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指南(2011年版)》标准,将部分科室建设成中西医结合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科室,完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建设任务。——加快斗门区侨立中医院(市第二中医院)原址重建工作,按照《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和配置中医药设备,引进中医药人才,建成专科特色突出、综合功能完善的二级中医医院。——扶持综合医院的中医药发展,将中医药业务纳入综合医院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建设,逐步完成全市各级医院中医科、中药房的达标上等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实施《珠海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社区服务卫生站、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实现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开展珠海市“国医堂(馆)”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科室相对独立、装修古色古韵、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整体水平。2.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治病、防疫和防治亚健康病的预防保健独特优势,积极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建立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运行机制。——加快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治未病”技术服务指导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疾病预防和康复、食疗药膳、运动调摄等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示范项目。——推动综合医院、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治未病”工作,将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未病先防、即病防变、病后防复”的知识及方法,发挥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在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挖掘、收集、推荐、整理地方“治未病”的方法,结合中医体质辨识理论,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居民健康档案。应用中医方法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危害健康主要因素采用中医药技术进行干预。3.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建立扶持民营中医药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措施,为民间特色中医药项目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有计划地引导和培育民营中医药机构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和基层医疗服务的有益补充。(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1.打造中医名院、名科、名医。——支持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建设成为广东省名中医院。巩固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现有的国家级和省级临床专科成果,培育中医骨伤科和冠心病(专病)成为国家级品牌项目,培育中医骨关节病、针灸科、肝病科、眼科、男性外科等成为省级品牌专科。——大力扶持市第二人民医院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遵义五院中医肛肠专科、斗门区侨立中医院针灸康复科等专科,建设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立“珠海市名中医”培养制度,以珠海市“国医馆”和“名老中医工作室”为平台,定期邀请国家和省的名中医采取临床研修、名师带徒的形式,传承老一辈名中医的中医学术思想、医德医风和临床经验,培养造就新一代“珠海市名中医”。实施“珠海名医”工程,开展“珠海市名中医”评选,同时大力培育和推荐省级、国家级名中医。2.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实施全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按照《珠海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置具有专科特色的中医诊疗设备,掌握应用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中医诊疗室、农村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中药柜和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掌握应用8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3.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制定实施全市推广中医药服务培训工作方案,以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中心,在香洲、斗门、金湾、高栏港区各建设1个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组织编写《珠海市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手册》,筛选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现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都能开展中医药服务的目标,发挥中医中药“简便验廉”的独特作用。4.加强中药临床使用规范和安全用药。——按标准建设各级中药房,加强中药饮片、中成药、协议处方、院内制剂的规范使用,制定《珠海市中药处方用名和调剂给付规范》,提高中药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收集发掘名医名方和单方验方、整理编纂市级膏方目录,研发传统中药制药技术和经验。利用现代医药技术提高协议处方和院内制剂水平,引导中药临床成果向市场转化。——建立中药用药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合理用药培训,定期举办中药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等用药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临床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5.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创新研发中医药服务和管理应用系统,建立覆盖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管理,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中医药信息网络平台,推动中医院和中医专科专病的网站、网页建设。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中医药科普知识、中医药保健常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名院、名科、名医的宣传、交流、推介。——建设斗门区侨立中医院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形成基层中医医疗机构视频网络平台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平台,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咨询、远程教育的网络视频化。——结合全市医疗机构“一卡通”建设,推广应用中医电子健康档案,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建立应用中医药技术进行健康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1.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弘扬名老中医学术精神。建立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鼓励市外学科带头人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合作、兼职服务。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的招聘调动、职称晋升、科研立项等实行优惠政策,提供配套项目经费、装备配置、学科团队等工作条件。继承发扬名老中医学术精神,完善珠海市“国医馆”和“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为国家级名老中医等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传承学术思想、开展临床教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交流平台。2.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推动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骨干、专科人才的培养力度,结合省中医院珠海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斗门侨立中医院等机构的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扎实、临床技术精湛、医德医风高尚的新一代中医药技术骨干。建立健全中医药骨干人才的选拔、激励、聘用等配套政策,促进中青年中医药人才成长,逐步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中医药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3.培养实用型中医药技术人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中医类别住院医师、中医医院非中医类别医师系统培训中医药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工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人才的培训,制定实施全市推广中医药服务培训工作方案,开展“一二三百名中医人才”培训计划,完成全市100名基层中医类别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200名乡村医生基层中医适宜技术的专项培训和300名基层临床执业医师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四)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1.推动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形成“两园区、三基地、五平台”产业格局。“两园区”:横琴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和三灶生物医药(包含中药)产业园。“三基地”:高新区作为广东省的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地、斗门区作为特色中药种植基地、万山区作为海洋药物初级产品基地。“五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公共环保平台、中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医药配送平台。通过推动“两园区、三基地、五平台”建设,加快中药生产企业的新版GMP认证、促进企业装备水平显著提高,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药产业集聚区。2.探索中医药养生旅游产业发展。——创新斗门区御温泉养身保健旅游项目,开展中药材温泉标准化研究,引领温泉养身保健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创新高栏港区海泉湾海洋温泉养生保健旅游项目,结合高栏港区平沙医院中医药示范项目建设,拓展海洋温泉与中医熏洗、推拿、艾灸、热敷等相结合的养生保健服务新项目。 ——探索横琴新区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的中药生产线观摩旅游项目、万山群岛独特的海岛中草药探寻采摘体验旅游项目、唐家湾旅游文化古镇中医药展示项目等,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创建一批高质量的养生保健旅游基地,推动三灶“绿色家园”发展成为岭南药物种质研究和中医药科普教育与生态旅游基地,形成独具珠海特色的养生保健旅游产业链,促进中医药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3.开展特色药材培植和资源调查。发挥珠海地处南粤适合种植“广药”等道地药材和具有丰富的海洋资源的优势,积极开展珠海种质资源普查和产业化研究,筛选具有经济价值的种质资源进行延伸开发。挖掘、整理和研究万山群岛独具海岛特色的中草药资源,修订再版《万山草药》(1969年出版)等中药文献资料。(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对外交流和科技创新。1.强化中医药文化普及。——利用各种传统宣传媒体推广普及中医药传统文化和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的科学知识。发挥网络宣传新媒体的优势,开设形式多样的中医药宣传网站、网页和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推动“岭南经方沙龙”的发展,开发中医药文化科普创意产品,展示中医药技术优势和学科品牌,弘扬“大医精诚”传统职业道德,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精神。——利用“世界卫生日”、“世界传统医药日”、“结核病防治日”等各种纪念日,开展中医中药图片展、健康大讲堂、中医治未病巡回讲、健康快车进农村和医疗专家进基层等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推广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提高中医药的社会认知度。——通过推广普及贴敷、天灸等一批在我市已经形成一定影响力、有广泛群众基础、体现“简便验廉”特色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结合传统节气、起居调节等生活习性,择期设立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珠海市中医药文化节”,开展“珠海市中医药文化宣传周”等专题活动,营造具有珠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氛围。2.推动中医药合作交流。发挥毗邻港澳的区位优势,扩大中医药对港澳地区开放力度,推动横琴地区逐步建成中医药文化交流和会展中心。鼓励港澳独资或合资在珠海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开办中药企业、开展中药贸易往来、学术交流、参加中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等。加强对珠海市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学会组织的指导,恢复再版《珠海中医》等学术刊物,促进市中医药学会与港澳地区学术团体的交流,扶持我市中医药事业依靠港澳窗口走向国际。3.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强中医药研发和科研项目管理,在科研立项、经费资助等方面扶持中医药科学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临床诊治和中药研究开发。推进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以及民间单方验方收集、整理、研究工作,扶持中医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中药制剂。针对重大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病毒性疾病、免疫功能性疾病、糖尿病、老年性疾病,以及常见病、亚健康等,发展具有知识产权的、疗效确切的、质量稳定的、剂型先进的传统中药、现代中药、天然植物药。三、保障措施(一)加强中医药事业的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卫生计生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工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海洋农业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导工作,制定实施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级政府也要相应成立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中医药事业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扶持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二)完善中医药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力度,将中医药扶持经费纳入同级公共财政预算,重点扶持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中医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等项目。加大对镇卫生院发展中医药的扶持,区、镇两级财政应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资金,对尚未达到《珠海市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标准(试行)》的镇卫生院和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由所在区级卫生、财政部门制定建设计划和时间表,并落实建设经费。卫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促进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物价部门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核定“名老中医”诊疗收费标准,根据开展中医药服务项目及时调整中医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人社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城乡居民使用中医药服务。(三)建立中医药事业人才保障机制。各级卫生和人力资源等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实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划,将中医药人才列入《珠海市紧缺人才开发目录》,设立引进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给予工作津贴、培训补贴,优先协助解决其居住、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问题。各级卫生部门应设立中医药人才信息库,制定中医药骨干人才的选拔、培养规划,促进中青年中医药人才成长。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强以中医类别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主的中医药人才培训网络,建立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中的中医药人才的激励保障政策,鼓励和引导中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四)加强中医药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的职责,充实中医药管理力量,积极发挥规划、指导、监管作用,切实加强中医行业管理。依法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技术人员的准入管理,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保证中医药服务安全。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中药制剂以及中药饮片的质量监管。各医疗机构要把中医药收入比例、中医药诊疗人次等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4年11月28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