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决定清理规范的投资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韶府〔2016〕42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投资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附件: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投资领域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0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