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韶府〔2015〕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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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市场成交活跃,影响地价的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状况和城市规划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 2011年 7月 13日 发布的韶关市城区基准地价已不能适应我市地价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上报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电〔2009〕13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3〕123号)要求,我市已完成新一轮市区(浈江区、武江区)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现将更新后的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实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关于公布韶关市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韶府〔2011〕4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及内涵 2.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各用途土地级别价格及范围表 3.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商服路线价区段与大型商场区片表 4.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修正系数(点击下载:附件1-4) 5.韶关市市区(浈江区、武江区)2014年城镇基准地价成果图(点击下载:附件)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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