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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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的通知 粤办函〔2018〕28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实施,推进信用系统网站建设、信用立法和标准规范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应用和联合奖惩实施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林少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召集人:逯 峰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顾作义 省委宣传部巡视员、省文明办主任 辜东方 省委政法委专职委员 刘光大 省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局长 曾胜泉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峻华 省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处长 吕成蹊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何 荣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邢 锋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王长胜 省民政厅巡视员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钟 炜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郑朝阳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方为民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赵立军 省环境保护厅副巡视员 蔡 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徐 欣 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邝明勇 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江 毅 省农业厅副厅长 吴晓谋 省林业厅副厅长 高庆营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罗练锦 省商务厅巡视员 李剑先 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 彭 炜 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 江效东 省工商局副局长 翁永卫 省质监局副局长 何胜庄 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 黄绍龙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谢 红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曾晓峰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光辉 省法制办副主任 胡 鹰 省法院副院长 陈 武 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周运保 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主任 朱江涛 省税务局副局长 李思敏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张坚红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冯玉华 广东证监局巡视员 刘云海 广东保监局副巡视员 肖文峰 新华社广东分社党组成员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批准,并抄送省编办。 省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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