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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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粤办函〔2018〕25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省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组织实施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信息交流与政策对接;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落实。 二、人员组成 总召集人:叶贞琴 副省长 召 集 人:顾幸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伟仪 省农业厅厅长 鲁修禄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成 员:蔡木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周木堂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肖红梅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蒋宏奇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 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郑惠典 省农业厅副厅长 杨胜强 省林业厅副厅长 李华东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 高国盛 省质监局副局长 陈 晔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省农业厅承担。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农业厅提出,报总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省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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