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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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 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8〕16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号),统筹推进我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良贤 副省长 副组长:钟旋辉 省政府副秘书长 涂高坤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黄 晗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蔡木灵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吴育光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郑贤操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林安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 晖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永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王富民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陈祝生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罗达佳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周永庆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梁建国 省金融办党组成员 周家喜 省国税局副巡视员 李思敏 人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张坚红 广东银监局副局长 胡 宇 广东证监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设办公室,文件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安全监管局代章形式印发,日常工作由两部门承担,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 省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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