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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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办函〔2016〕565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平水库 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的复函 汕尾市人民政府,省环境保护厅: 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府〔2016〕17号文收悉,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公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实施方案》,请汕尾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公平水库水质持续改善。请省环境保护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 省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14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161118_680907",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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