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02年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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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22pt; MARGIN: 17pt 0cm 16.5pt; LINE-HEIGHT: 240%; TEXT-ALIGN: justify } .h2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h3 { FONT-WEIGHT: bold;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FONT-SIZE: 16pt; MARGIN: 13pt 0cm; LINE-HEIGHT: 173%; TEXT-ALIGN: justify } DIV.union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DIV.union TD { FONT-SIZE: 14px; LINE-HEIGHT: 18px } 粤府〔2003〕58号 ━━━━━━━━━━━━━━━━━━━━━━━━━━━ 关于2002年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2年是我省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的一年。各地按照省委、省 政府的部署,认真履行粮食工作政府负责制,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保护好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基本 农田面积,落实好粮食储备规模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承担好粮食生产和流通责 任,确保了辖区内的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粮食工作考评办法》的有关规定, 经省有关部门审核,现将2002年粮食工作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梅州、惠州、汕尾、中山、阳江、肇庆、潮 州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完成了省下达的粮食工作考评四项指标。省人民政府决定, 授予广州等11个市和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2002年粮食工作达标单位”称 号,各发给奖金20万元。 二、河源、江门、湛江、茂名、清远、揭阳、云浮市只完成了省下达的粮食 工作考评四项指标中的三项,其中河源、湛江、茂名、清远、揭阳、云浮市未完 成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指标,江门市未完成粮食储备规模指标。省人民政府决定, 给予河源、江门、湛江、茂名、清远、揭阳、云浮市全省通报批评。 三、汕头、东莞市仅完成省下达的粮食工作考评四项指标中的两项,均未完 成粮食储备规模和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指标。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汕头、东莞市予 以警告,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韶关市因遭受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的影响,经该市政府提出申请,省有关 单位核准,省人民政府决定,韶关市不列入2002年全省粮食工作考评。 希望各级政府增强忧患意识,继续高度重视粮食工作,切实履行好粮食工作 政府负责制。2002年未完成粮食工作四项考评指标的市,要采取得力措施, 层层抓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储备制度,把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并 予以优先安排,切实保证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足额到位,确保辖区内粮食安 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createPageHTML(1, 0, "t20090915_8783", "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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