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聘任部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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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部分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的通知 教技司〔2005〕289号 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验收情况,在综合考察学校建议人选基础上,经研究,同意聘任朱合华等3名同志分别担任土木信息技术等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见附件)。 请各校、各中心认真执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强化管理,注重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为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中心主任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05年12月31日 附件:中心主任名单 序 中 心 名 称 依托单位 中心主任 主任任期 备 注 1 土木信息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同济大学 朱合华 2006.1-2009.12 关于请求聘任朱合华同志为教育部土木信息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的请示(同科〔2005〕6号) 2 有机硅化合物及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 廖俊 2006.1-2009.12 关于推荐教育部有机硅化合物及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人选的请示(校行科便字〔2005〕046号) 4 形状记忆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天津大学 刘永长 2006.1-2009.12 免去刘文西同志教育部形状记忆材料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天津大学关于形状记忆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人选的请示(津大校科〔2005〕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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