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变更G04309-0215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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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变更G04309-0215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该宗地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社区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该项目原已取得地字第4403072025YG0091510(改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变更内容   将“新建规定建筑面积 19830平方米,其中:厂房、仓库:15680.00平方米;配套办公、宿舍、食堂:4150.00平方米”变更为“新建规定建筑面积 19830平方米,其中:厂房:15680.00平方米;配套办公1740.00平方米、宿舍1110平方米、食堂1300.00平方米”。   二、公示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4日止(共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一楼展厅   3.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六路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甘李二路与甘李五路交会处西北侧   四、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1室,张工;联系电话:0755-28905795;并在信封上注明“G04309-0215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   gov.cn,邮件标题请按“G04309-0215号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变更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项目区位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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