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苏力访谈: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先要关心中国有什么问题-朱苏力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访谈/苏力、于明】 于明:苏力老师,您好,熟悉您的读者都知道,您年轻时参过军,后来考上大学,走上学术道路,是什么原因让您走上学术道路,有没有哪些学者或哪些著作,对您有什么特别的影响? 苏力:说实话,我没选择法学,更多是种种机缘让我进了法学这行当。如果能从头来,我相信我会选择理工科,而不是文科。我觉得自己骨子里是工科男,比如我更重视逻辑和抽象思辨,关心因果变量的分析,包括对于那些通常被认为是非常感性的问题。就像福柯说的,对于那些通常被人们认为是没有历史或没有理由的问题,我也会努力分析,追求历史的和结构功能的分析。记得有一次我讲废除死刑的问题,我说废除死刑这种情感来自怜悯,而怜悯不是说心地善良,而来自你的处境绝对安全,只有居高临下才会产生怜悯。你会怜悯一只小兔子,但你不会怜悯一头张开血盆大口的雄狮。像这样一类东西,一般人不会这么去想,但我会把这类事情放到社会位置上来考虑。 记得最早让我惊叹的是毛主席的一篇文章——《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长期存在?》。当时我刚入伍,15岁,读到这句话:“一国之内,在四围白色政权的包围中,有一小块或若干小块红色政权的区域长期地存在,这是世界各国从来没有的事。这种奇事的发生,有其独特的原因。”在1928年,毛主席是从当时农耕中国的地理条件来讨论红色政权问题,而不是从主义、思想、正义、理想等意识形态因素来讨论当时的红色政权问题,这种全然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太给我启发了。毛主席指出中国大国的这些地理特点,90多年后,仍然在一定程度上规定着当代中国的问题,比如东中西部的发展和贫富差别问题。而且这是我们的经验能直接感受并确认的。无论你对这些问题什么态度,什么主张,但理解现实是应对处理问题的第一步。当然,许多人喜欢主席更早的一篇文章——《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喜欢他一开篇的设问:“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尽管我也觉得好,但就是无法替代“红色政权”的那个提问给我的冲击。 因此,我今天觉得,这很可能就是一种天性,使我从世界的林林总总中更关注此类问题,也喜欢如此切入问题。我也喜欢费孝通的书,尤其是《乡土中国》,我喜欢美国的波斯纳,其实都可能与我的这一点有关。也许这就是命!我在研究法律问题时会关心经济生产方式、农村的社会环境或者包括自然地理条件;包括《大国宪制》里讲的北方游牧民族的问题、黄河流域的治理问题,等等,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下才能理解。 乡土中国的风貌 图自新华网 我在北大上学时,在法律系读书,起初并不喜欢法学,甚至不知道该喜欢什么,就是瞎看书,什么书都看。直到去美国留学,看了霍姆斯,才觉得法学原来可以这么做;再后来读到了波斯纳的书,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读的那些非法学的书,其实都与法律有关,可以用来研究法律,大大有助于研究法学。我庆幸,我能自主地把个人爱好同社会强加于我的职业结合在一起,没有过分被职业所累。这一点我感谢波斯纳。 于明:您最早的著作是《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本书出版后就在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到现在已经出版二十多年,至今仍在重印,并且是很多学生的法学入门书。是什么样的原因促使您关注这个学术问题?现在回头看,会有什么不同? 苏力:要解决中国的问题,首先要关心中国有什么问题。比如我们不能抽象地讲中国缺少法治,法治不发达,缺少法治意识,或者是农民没有拿起法治的武器。你一定要去具体地关心它,在这个过程当中,才可能使法治慢慢发展起来,积累起来。 另外,还有一个资源的问题,如果你在农村,你可能有什么资源,或者是说在农村,这是不是就一定不公正?可能它有本土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本土资源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大致是指,关心中国问题,关心老百姓的情感、偏好和话语,要理解他们,有时甚至要理解他们的各种错误,要关心本土解决问题的方式。 我们今天用正式法律来解决问题,民间可能会以其他的方式来解决。比如民事调解或者商事仲裁,刑事案件当中也有刑事和解,其实都在丰富解决问题的方式。但是在90年代的时候,大家觉得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走向法庭,为权利而斗争,弄得非常慷慨激昂。我在做这些问题的时候,力图把它转换成中国老百姓或者普通人更能接受的道理,总讲外国学者用的语言,当一个肉喇叭,跟现实有点遥远,也很掉价。 我也没主动关注法治的本土资源,那只源自我一篇文章的题目而已。但一些读者看了我的书之后,发现,原来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些有意思的问题,可以用我们日常的话语来津津有味地讨论。比较典型就是《秋菊打官司》这个电影,可以从不同角度去分析,引起了法学界广泛讨论。我只是关心当时中国法治的一些具体问题罢了,从容分析展开在中国社会语境中这些问题背后的道理。 不少法律读者看到,原来法律理论不必是或一再重复外国人说的话,更重要的是要分析在中国社会生活中这样或那样实践背后的道理,利弊得失,谁的利,谁的弊,谁的得失,为什么如此,等等。这也让一些读者,主要是学生,了解到法学理论可以研究很多具体的问题,而不是只能研究法律的概念、法治与法制、法律的特点、法律的功能或其他等等。我也没什么大想法,只是觉得这样做才对,也有意思,同样有理论和思辨。而因为有意思,也才喜欢,能对得起自己。其实,此后也一直如此,诚实对待自己,认真对待中国社会发展和法律实践,认真对待历史中国的经验,努力体察其中的是非曲直。 1 2 3 4 下一页 余下全文
Archived Raw HTML